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變為登記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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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7日 10:09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李英輝) 昨天,中國民航總局在官方網站公布了《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經營許可管理規定》(送審稿)。按照這一新的規定,今后航空公司在辦理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證時,只需向民航管理部門做一個登記,而不再需要嚴格的審批。 民航總局和管理局對于空運企業辦理航線經營許可登記,只要符合經營許可登記管理范圍,應在自受理后10日之內予以登記并公告;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民航總局和管理局在進行航線經營許可核準和航班安排協調時,對中東部地區空運企業經營西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地區貧瘠支線予以優先,并允許其將至西部地區的干線利用延伸或串飛方式經營。對空運企業新辟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地區及其它“老、少、邊、窮”地區支線航線,采取市場培育期保護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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