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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各級機關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總局轉發學習《公務員法》通知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6日 08:01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

  2005-7-6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了關于轉發《關于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公務員法》培訓的要求,確
保2005年12月31日以前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原則上輪訓一遍。要對照《公務員法》,認真研究本部門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做好法律實施的準備工作,為《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05年4月27日通過,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工商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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