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記者 林華強
如果僅僅作為一種賺錢的生意,民間放貸的操作難度并不超過煮一碗小面。但是,要把整個國家金融體系內的民間放貸都規范管理,難度便飆升至“滿漢全席”。
農村資金外流的主因
參看所有的關于民間放貸的調查報道,幾乎所的報告都證明最活躍的地區是在廣大農村。同時,在此次央行準備進行民間放貸試點的地區也選在農村。兩者在地域上的重合絕非偶然。
7月1日,信合一位不愿留名的管理層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承認民間放貸的合法經營地位,雖然會與信合的業務形成競爭態勢,但從整個農村金融體系的角度考慮,它能從一定程度上防止農村資金外流。
一直以來,商業銀行在農村布點是農村資金外流的主要原因。記者6月30日獲得一份調查報告,是由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等部門對西、中、東部11個省的一百個縣的調查,報告顯示,長年以來,農村資金從總體上一直存在比較嚴重的外流現象,存貸差居高不下。
這樣的情況即使在四大國有銀行運作中也無法避免。6月30日,重慶市工商銀行宣傳科一位趙姓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工商銀行雖然在重慶很多鄉鎮都有網點,但向重慶農民發放的貸款非常少。他表示,主要原因是農村借貸存在很大的風險,一些貸款人的誠信得不到保障。
除此之外,重慶信合理事長袁明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大多數銀行不愿意貸款給農民的原因是,農民手中擁有的可變現抵押物有限。同時,經歷了“合作基金會”等金融風波后,農村大多數人認為在為別人貸款提供擔保時會惹來麻煩,所以農民在貸款時很難找到擔保人也是主要原因。
另一個推動農村資金外流的原因是農民有存錢防大病大災的儲蓄習慣,一般有幾百塊閑錢都要存銀行。于是,遍布在農村的金融網點輕易吸取到了農民的存款,而迫于經營壓力,金融機構不得不就將資金轉移到城市或其它領域貸出,以獲得利息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等部門的“百縣調查”報告顯示,僅調查地區,2002年存款凈增500多億元,貸款凈增300多億元,存貸差擴大到近200億元。商業銀行吸收的農村資金,通過系統內上存轉移到城市或經濟發達地區,造成農村資金流失。在農村各金融機構存款所占比例中,工、建、中行占36%。從農業貸款比例看,其農業貸款的貢獻不足2%。
農村試點的雙重意義
與此同時,在銀行通道不暢的情況下,一些農民索性開始向熟人借錢,這為民間借貸快速發展的提供了土壤。 四川省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課題組曾在去年開展對農戶金融供求現狀及影響狀況調查。結果顯示,近80%的農戶獲得資金的方式是依靠民間借貸。接受過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的農戶僅占被調查農戶的22%。
“雖然目前農村民間借貸的金額雖無從統計,但如果有序的發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讓資金在農村流動,防止農村資金的外流。” 社會科學院主要研究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研究員劉力分析國家在農村試點民間信貸的意義時認為。
“同時,在高度活躍的農村中試點。不僅可以讓問題有更多出現的機會,而且即使在四地操作中出現負面效應,也不會對金融體系的造成較大影響,可以用最小的代價積累最多的實際操作經驗。從農村開始試點所具有雙重意義!”
“疑似招安”效果不佳
雖然農村是民間借貸最集中的地區,但以量判斷,主導民間借貸的的應當是城鎮商業領域和中小企業。然而目前能夠獲知的消息顯示,城市中民間放貸試點并未提及。
一些金融界人士分析,其原因很可能歸咎于曾經有過的一些失敗嘗試。在2002年,被各全國各大銀行熱炒的“個人委托貸款業務”胎死腹中便是例證之一。
這種業務的核心操作模式是放貸者把錢交給銀行,讓銀行替自己尋找客戶或自己尋找客戶,支付銀行少量的手續費,同時獲得高于存款利息幾倍的收益。在整個過程中,銀行充當監督者功能。
“這被當時很多放貸者看作銀行招安民間資金的一個信號。手續合法正規,掛銀行的牌子,收益高。”曾經將30萬元余錢交到銀行手中尋找下家的富紳服裝公司業務經理劉智利是嘗鮮者之一,然而進行了一兩次業務后,他將民間放貸與通過銀行放貸作收益率的對比,最終放棄了這一想法。
“依照人行的有關規定,個人委托貸款的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對大企業可以上浮10%,對中小企業可以上浮30%和下浮10%,放貸人扣除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最多有6%以上的收益率,但這和民間借貸15%以上的利息相比,缺乏足夠的吸引力。”
但在另一方面,規定上限的低利率卻吸引了中小企業的目光。“自該項業務開辦以來,到銀行申請貸款的人遠遠多于委托放貸的人。”深發行上清寺支行副總朱雨生告訴記者。
除此之外,2‰且最低不低于1000元的手續費標準也是讓放貸者不認同的原因之一。因為1000元的手續費相當于50萬元的貸款本金的利息,如果低于50萬元,則意味著支付的手續費將高于2‰。
有放貸人認為,這一收費比例明顯過高,它將資金少的大部分普通投資者擋在了門外。而且辦理個人委托貸款的手續比買保險或國債還要復雜繁瑣。與此同時,這種通過銀行放貸模式的風險同樣沒有得到規避,個人委托貸款只是作為商業銀行的一項中間業務,在整個貸款業務中,銀行僅充當監督與見證角色,而借貸風險則完全由雙方自負,借貸雙方一般是私營企業或個人,還款信用等級無法保證。
“較低的利率、同樣的風險,我寧愿選擇民間放貸。” 使大部分如劉智利一樣的民間放貸者明顯感覺不到商業銀行的“誠意”,最終再次潛入民間放貸市場。
由于得不到民間借貸資本的支持,在運營了三年之后,個人委托貸款已經淡出市場。
記者在對重慶的四大國有銀行和部份商業銀行的采訪中,只有民生銀行個人業務部一位姓冷的工作人員表示仍可辦理此項業務。他同時詢問記者是否能找到“貸款的下家”,表示如果貸方找好后,銀行只作中介,不承擔風險。
基于風險和投資回報的考慮,幾乎所有的民間放貸者都撇開銀行所伸出的橄欖枝,我行我素地尋找更高利潤的民間放款。
民間放貸規模巨大
重慶經委去年底對全市民間信貸進行了抽樣調查顯示,主城及近郊合川、大足、璧山等地25個樣本企業點分析,去年1-9月主城及近郊區縣民間借貸發生中,“個人借企業”和“企業借企業”的借貸發生額占全部發生額的90%以上。
至于民間放貸具體的規模,人民銀行重慶分行宣傳科工作人員唐某表示,雖然有部門作過相關統計,但由于都是一些個案,不足以為證。但有資料表明,一年內發生在中小企業間的民間借貸資金總額已經超過30億元。
“民間借貸愈加活躍,顯示了銀行的‘招安手段’失效。在向銀行求助無門的情況下,一些中小企業的暫時融資又轉向民間借貸。” 劉力認為,現狀證明這種中小企業間的民間借貸規模肯定巨大。
而如果在這樣的環境中試點,其難度肯定大于農村,個人委托貸款的失敗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如果能在農村試點中積累一些驗,可以為整體性的制度出臺提供緩沖時間。
壓力之下信用社變招
對于中小企業來和農村來說,民間借貸肯定是一種靈活的融資渠道,但它并不是惟一的。它的試點和改革必將引起其它融資渠道和金融機構的連鎖反應。因此,民間借貸一旦登上“大雅之堂”,它的前路不一定好走。
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是農村信貸的絕對“一把手”,它在近兩年的改制所形成的強大合力讓農村民間信貸市場深感震蕩。以重慶為例,信合已經在農村金融市場占有絕對優勢,在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過程中,信合也拋出了200億的計劃。
重慶信合理事長袁明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重慶信合共吸收存款600余億,農業貸款300多億。這樣的業績依賴于一些革新措施,在農戶中實行了信用認證制度是主要推動力之一:信合在去年為大多數農戶進行了5000-80000萬元的信用認證。同時,在合川等地建立了村級信合代辦點,其工作人員由當地村民選舉產生。
“實踐證明,有代辦點的鄉村農民的貸款額度增加了20%。” 袁明杰表示,目前信合在重慶的營業點已經有數千個(包括當村級代辦點),由于信合給農戶的授信額度大部分能滿足農戶的貸款要求,農民貸款選擇信合的人激增。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大一部分民間信貸的市場空間由信合占有。農村的放貸者們明顯感覺到生意不如從前。農村放貸者李友才等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致表示,與前兩年相比,農村“放貸生意難做了”。
除了最基層的服務,“三農”的貸款發放外,國家投入上千億的農信社改制的作用力也傳到了農村的中小企業身上,它們可能從信合獲得融資。從2004開始,重慶信合表示向中小企業貸款200億,據袁明杰介紹,目前已經在試點,準備在3年時間發放200億貸款。
這并沒有完全阻斷民間信貸的生存的空間。劉力分析認為,由于這些貸款都需要有一些嚴格的條件,大量普通的鄉鎮企業仍有很大的資金需求,這為民間放貸提供了市場。他分析,在民間借貸演變過程中,它并不一定和金融機構形成競爭關系,二者可以是相互補充。“例如,民間借貸可以關照一些農村金融系統無法照顧到的角落。”
袁明杰認為民間借貸活躍的好外還可以從細微處作用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如促進農村金融機構作風的轉變。“只要其在良性軌道上發展,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競爭,也可互補。”
除開商業銀行,與民間借貸爭奪中小企業客戶資源的對手,還有典當這種便捷的融資方式。如果民間放貸以機構的形式運作,進行“只貸不存”的業務。它會在很大程度上與典當行的業務重合。
據重慶市陽光典當行宋睿介紹,典當行的借貸利率一般在五分左右,在對抵壓物按制度進行審核后,三四天左右錢就能貸下來,而且利息核算方式靈活,“比如貸款五天之內按天算,可以按天算息。”
“和典當行相比,民間放貸之前的操作大多是靠熟人放貸,要以機構的形式推向社會,不僅各種制度需要放貸人重新摸索,規避風險等要素也要提到更高的等級。”劉力認為民間放貸在成長過程中自身的革新是必然的。而它革新同時可以促進相關融資渠道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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