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記者 胡斯然 報道
發出“認可”信號
向外界正式發出“認可”信號的,是在4月16日,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在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與世界銀行組織的微小企業融資國際研討會上進行了總結發言。
吳曉靈認為,比較各種信用擔保,能為微小企業和小額貸款需求者提供最好服務的還是“草根金融”,就是社區金融。為了降低成本,他們可以依靠社區的人際關系對借款人有個了解。因為微小企業和農戶沒有標準的財務報表,沒有標準的信息披露。
“為了讓民間借貸有正常的途徑,不要讓他們擾亂金融秩序,我們應該引導民間金融的發展。如果我們允許民間放債,最好也立一個《放債人條例》,根據這個辦法來規范民間金融。” 吳曉靈在總結發言中指出。
這種說法,和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不久前關于中國金融界正在“迎接小企業融資的深刻革命”的判斷不謀而合。事實上,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的認可,根據花旗銀行的研究預測,就是對中國 “地下金融”規模已達9000億資金借貸的“放開”,意義自然是“一場深刻的革命”。
央行的正面認定
事態的發展在迅速朝既定的方向前進。
5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4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明確指出,“要正確認識民間融資的補充作用”,這被普遍看作是央行首次對體制外循環的民間借貸的正面認定。
該報告透露了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間融資規模,分別約在550億元、450億元和350億元,相當于各省當年貸款增量的15%-25%。
《人民日報》的報道認為,民間融資呈現出四個新特點。一是融資活動半公開化。二是融資行為漸趨理性。民間融資違約現象很少。江西民間融資的償債率在95%以上。三是生產性融資比重高。寧波民間融資約85%用于生產經營,溫州約為93.3%,福建省約為98.2%。四是利率水平明顯上升。2004年6月以后維持在14.4%左右。
對民間融資的作用,有一個叫馬津龍政策研究人士說:“是民間資金彌補了宏觀調控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不利影響,使一些瀕臨絕境的企業活了下來。”
央行副行長吳曉靈也直率地說,中國金融發展的現狀與中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勢頭不相匹配。存在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中國金融管制過嚴,限制了直接融資的發展,扭曲了社會融資的結構,增加了銀行借貸的風險。
報告肯定民間融資有“一定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形成了與正規金融的互補效應”,并且可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減輕中小企業對銀行的信貸壓力。
毫無疑問,該報告對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了較大的空間。
部署試點給身份
緊接著,央行開始了前所未有的民間借貸四省試點部署。一種完全由民間資本構成的“只貸不存”金融機構將在四川、山西、陜西、貴州四省部分農村地區進行。
按照央行已確定的試點實施框架,由民間資本成立的貸款組織,股東最多不能超過5個,同時在不違反《高利貸法》的情況下,民間貸款組織的資本金、貸款利率并沒有受到特別限制。
有學者認為,央行此次在四省農村進行民間資本放貸試點,事實上給予了民間借貸這種“草根金融”一個合法身份。
四川省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進行了翔實的調查。
“貸款額小、使用期短、缺乏抵押能力是農村金融的典型特征。而這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難以適應的,特別是在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商業化改革進程不斷加快的背景下,正規渠道的金融供給將進一步偏向城市,與普通農戶短期、小額為主的金融需求產生了嚴重的錯位矛盾。” 組織此次調查的所長郭曉鳴表示。
“正是這種錯位,使得民間借貸這種‘草根金融’事實上已成為農村金融的重要力量,但一直沒有獲得合法地位。這在很大程度影響了民間借貸的正常發展。”在他看來,央行此次在四省農村進行民間資本放貸試點,“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具有重要的突破意義,這事實上是對民間金融作用的肯定,給予了民間借貸一個合法身份。”
雖然重慶沒有在試點之列,但同樣具有借鑒意義,“至少不要再偷偷摸摸了。”劉鋒說。
合法化存在爭議
雖然距離四省試點開始實施還有一段時間,民間借貸合法化的試點仍引起不少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于制度設計和實施效果方面。
按照央行的規定,在試點民間資本的股東方最多不能超過5人,業務是“只貸不存”。吳曉靈在接受南方一家媒體采訪中的解釋是,避免出現非法集資,擾亂金融秩序。但西南財經大學經濟研究所的周曉明博士認為,如果在試點之初,沒有制定出一套完善規范的實施細則,“非法集資”的情況不僅會在業務后端出現,甚至可能在剛開始的環節就會出現。“比如在股東組成這個環節上,如果沒有有效的審查和驗資制度,就完全有可能出現股東非法集資增加注冊資金的情況。”
此外,吳曉靈還表示,允許民間資本組建商業性貸款組織,首先考慮解決的是農村資金難問題,最直接的目的是為了補充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也在農村金融中引入競爭性服務手段。
這也是為什么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放貸試點選擇在西部一些地區,而不率先在東南沿海發達地區推行的原因。
但這一制度目標能否實現,業界也有不同的預期。郭曉鳴認為,從資本逐利的本性而言,民資的貸款組織在參與面對農村放貸時,很難將借貸資本投向利潤少但農戶急需的短期小額貸款,而是更愿投向利潤更高的農村內部二、三產業以及具有高附加值的種植業領域。“從這個角度來看,很難對實際實施效果抱以良好預期。”
而周曉明對此保持樂觀,“從現實情況看,普通農戶的短期、小額貸款需求在中西部農村廣泛而大量存在,只要風險性不太高,資本是不會拒絕這種利潤。”
共榮時代來臨?
“對于民間融資,高層一直最擔心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對正規金融體系的沖擊,二是害怕引起地區性金融危機。”重慶銀行界一位資深人士稱,從央行發布的報告,和試點的部署,已經顯示出央行對上述兩個問題略微放心,有可能出現正規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共榮時代。
但是,民間融資規模的不斷擴大,使得央行在確定貨幣供應量的時候也多有困擾。
這在溫州表現得非常突出。
“他們已經開始對溫州的正規金融機構形成一定的競爭。”溫州市銀監局一位官員稱,“銀行吸收存款的壓力很大,有的銀行甚至開始變相地利用高息。”
2004年,在信貸不斷緊縮的情況下,投資規模依然在不斷擴大,央行曾專門派人調查資金來源情況,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的亞洲首席分析師陶冬估計,2004年7-8月,大約有1000億-1400億的民間資金流入固定資產投資領域。
央行報告也指出,由于缺乏與國家產業調控政策呼應的地方產業政策,民間融資因其自發性和信息滯后性,以及高利潤行業誘惑,極易導致民間融資進入受控制行業,這削弱了宏觀調控的效果,也容易出現風險。
另外,民間融資參與者眾,涉及面廣,操作方式不規范,其分散性和隱蔽性使相關部門難以監管,一旦發生糾紛極易影響當地的經濟金融穩定。
顯然,民間借貸的興盛既是對金融安全的威脅,同時更是活躍金融市場,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基礎。如何消除威脅,發揮其積極作用,是擺在央行面前的一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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