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審計報
前不久,云南省審計廳圓滿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審計法執法質量檢查任務,同時也完成了該廳原計劃對全省所屬17個州、市4年輪審一遍的審計執法質量檢查工作。
為不斷提高審計執法質量,從2001年開始,云南省審計廳每年都要派出檢查組對全省
1/4的州、市及所屬縣(市)審計機關審計執法質量進行檢查。今年的檢查力度更是前所未有,云南省政府直接下文將審計法的執行檢查統一納入了政府行政執法檢查計劃,要求以政府的名義認真實施檢查。該廳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進行了部署,并于2月專門制定了檢查方案,于4月初派出兩個檢查組,歷時近20天,對德宏、紅河、麗江、保山4個州、市和所屬10個縣(市)審計機關的執法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
檢查情況表明,云南省各級審計機關認真貫徹執行審計法和審計準則,審計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執法質量也在今年開展的“嚴謹細致,提高質量年”活動中進一步提高。檢查組在對各地審計機關“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情況、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和黨風廉政建設等五方面情況進行量化考評的同時,均專門召開了由當地審計機關全體人員參加的檢查意見反饋會議,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審計執法質量問題、共性問題等,結合審計署6號令的要求予以糾正。他們還采用講座等方式對各地審計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并針對個案面對面幫教,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此次審計執法檢查得到了有關州、市領導及廣大審計人員的歡迎。大家普遍反映,檢查的針對性強,解決了審計執法當中遇到的許多實際問題,特別是在貫徹執行審計署6號令中的一些疑點、盲點。不少人表示,通過這次檢查,基層審計機關對提高審計執法質量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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