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7月5日訊隨著人們風險意識的提高,健康醫(yī)療保險產品已被市民列入家庭理財規(guī)劃。可復雜晦澀的保險條款確實讓人摸不著頭腦。
市民:條款苛刻
很多家庭都將重大疾病保險和各類住院醫(yī)療保險作為購買的重點,以提高醫(yī)療品質,
減輕家庭負擔。可近日有很多讀者反映,重大疾病險的條款存在“陷阱”。因為重大疾病險條款中所列十多條的重大疾病幾乎都被寫上“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數條癥狀”,而大多數重病都不可能全部出現以上癥狀,因此投保人難以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
事實果真如此么?記者昨日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幾位專家。有專家表示,從臨床來看,保險公司的一些理賠標準的確比較苛刻。
比如對于“重大肝病末期”,保險公司是這么規(guī)定的:肝病末期是指肝臟疾病導致的肝硬化。其診斷必須同時滿足如下全部臨床表現:1.續(xù)性黃疸;2.腹水;3.肝性腦病;4.門靜脈高壓癥。而煙臺市傳染病醫(yī)院醫(yī)療二科主任侯春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約50%的肝病末期患者才能全部符合這四個條件,而且很少有患者入院時就同時具有這四種癥狀。“臨床上判斷病人是否肝病末期,不一定是看同時符合這四個條件,而要看其中具體指標的嚴重程度。實際上有的病人只符合其中一兩個條件就是肝病末期了。”侯主任還表示,還有的保險公司將暴發(fā)性肝炎列為重大疾病,但目前的各家醫(yī)院已經沒有這一診斷,一般都列為重癥肝炎。可如果醫(yī)生在診斷書中這樣寫,患者就無法得到賠償。
公司:也有理由
而很多保險公司的人士則無奈地表示,老百姓認為重大疾病險條款有陷阱的觀點其實是誤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險業(yè)人士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市場上很多重疾險都是具有返還性質的,即使現在不賠,等到滿期之后保費會返還給客戶家人。如果單從客戶角度看,重大疾病險的賠付標準的確有點高。但是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這正是和重疾險的目的是一致的,也就是重疾險只賠真正的、非常嚴重的大病。
他告訴記者,重疾險的保額都比較高,一般客戶投保的保額都在10萬元以上。保險公司一賠就是幾萬、幾十萬,這些大筆賠償主要針對那些嚴重的意外事故、身故、殘疾等最需要經濟幫助的情況。比如換腎,就需要一大筆錢的資助。而一些不需要太多醫(yī)療費的疾病、或是一些小手術,并不是重疾險的賠償范圍。
專家:學會投保
針對不少客戶發(fā)出的“大病不賠、小病報不了”的怨言,業(yè)內專家表示,只有對保險樹立一份正確的心態(tài),才能從五花八門的險種中找到最合適的理財工具。購買健康醫(yī)療保險就需要巧妙搭配,這樣既花費不大,又可以大病、小病同時得到保障。據介紹,現在醫(yī)療險主要分為賠償性質和補償性質的兩大類。重大疾病險就是屬于賠償性質的,而補償性質的保險是指根據客戶實際的醫(yī)療費用,按一定金額或是一定比例進行賠償,它一般針對的是普通疾病。
業(yè)內人士表示,在購買重大疾病險以防萬一的同時,市民還應該附加一定的住院醫(yī)療險或是意外傷害險。這些險種費用較低,一年也就幾百元,平均一天1至2元錢,就可以對一些不在重疾險賠償范圍內的小病進行賠償。像現在市場上有一種可以100%報銷醫(yī)療費的險種,一年只要幾百元,就可以在一定限額內對住院、手術、藥費、護理費等進行理賠報銷。
本報記者 許杰責任編輯:邱雁(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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