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農民收入,根本目的是要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關注農民收入,決不能忽視農民生活的實際狀況。孤立地看農民收入數額的增長還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農民實際生活水平的真實狀況。2004年,廣西崇左市農民人均純收入2122元,比上年增加195元,增長10.12%,是近年來增幅最大的一年。但是由于受到消費品價格上漲等因素的影響,農民實際生活水平的改善是十分很有限的。
一、現有的農民收入統計指標不能完全精確反映農民的實際生活狀況
1、農民外出務工收入對家庭生產生活的推動作用需要客觀看待
現階段農村勞動力普遍過剩,通過勞務輸出,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行業轉移,既解決了勞動力過剩的問題,又能提高農民的收入,值得大力發展。2004年,全市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近8萬人,總數達27萬人,全市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470元,比上年增加81元,增長20.82%;人均外出務工收入348元,比上年增75元,增長27.5%,占全部工資性收入的74%。雖然收入有大幅增長,但是農民外出務工收入有其特殊性,地域和物價因素使其真正對農民家庭生活的提高遠沒有數字表面那么顯著。當前在計算農民外出務工收入時,普遍的作法是把農民在外務工的總收入算作其務工純收入,包括在外消費和寄回帶回家庭兩部分,從數字上來看顯得比較可觀。如2004年人均外出務工收入348元,占全年純收入的16.4%。但是農民外出務工所在地的消費水平普遍遠高于其家庭所在的農村,外出務工農民所得的收入在當地只能算是低收入,即使把所得的大部分收入消費掉,也只是維持度日而已,實際生活水平并不比在家的其他家庭成員好多少,有些甚至過得更艱苦。所以真正對整個家庭的生產生活起推動作用的,不是在外務工的總收入,而是扣除最基本的生活消費后節余的那部分收入,大致等于寄回帶回給家庭的那部分收入。調查顯示,農民在外務工收入中,僅有三分之一左右寄回或帶回家中,如2004年全市農民人均外出務工寄回帶回116元,比上年增25元,顯然真正能提高農民家庭生活水平的外出務工收入依然很有限。
2、目前的實物收入測算辦法沒有消除物價因素的影響
在農民的全部收入中,有相當一部分屬于實物收入,它是指農民消費自己的產品的那部分收入。實物收入在折合現金時用當年的產品價格作為參考價,在實際消費量不變的情況下,僅僅是價格的上漲,這部分的收入就相應有所提高,但是農民的實際生活并沒有因此而改善。比如糧食實物收入,2003年人均自用量294公斤,折合現金314元,2004年人均自用量261公斤,比上年減少33公斤,但是因為糧食價格大幅上漲,折合現金達356元,反而比2003年增42元;又比如家禽,兩年人均自用量都是9公斤,但2004年折合現金90元,比上年增加10元。僅僅以上兩項就在農民收入數字上人均增收52元,加上存在類似情況的蔬菜和柴草,由于沒有消除物價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實物收入虛高就更為嚴重。
二、消費品和農資價格大幅上漲,大大抵消了農產品價格上揚給農民帶來的實惠
調查資料顯示,2004年全區農村居民消費總體價格比2003年上漲4.9%,大大抵消了農產品價格上揚給農民帶來的實惠。全年農資總體價格更是比2003年上漲高達15.3%,致使生產成本大幅提高,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面臨很大的壓力。為了保障必需的生產投入,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只能相對壓縮消費支出。在全年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上漲了4.9%的情況下,全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712元,僅比上年增加7元,增長0.4%,實際消費水平大為縮水,生活質量受到影響。另外,醫療衛生以及學雜費等方面的費用居高不下,更是令廣大農民無法放心消費。資料顯示,全市農村從2002年到2004年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為45.28%,50.48%和54.87%,呈上升趨勢。雖然不能就此得出這幾年農民的生活水平在下降的結論,但顯然廣大農民的實際生活水平提高相當有限。
總之,切實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關注農民收入,不能僅僅停留在表面,要深入調查研究,準確把握廣大農民的生活現狀,真正傾聽群眾呼聲,從而出臺相應措施,努力使農民的生活得到改善。
(來源:廣西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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