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社會信用體系,信用可為人們在貸款、買房等商務活動中提供證明
本報訊個人支付電信、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決、欠稅等公共信息都將逐步成為企業和個人綜合信用報告的一部分。湖南省綜合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后,信用作為“第二身份證”,可為人們在貸款、買房等商務活動中提供證明。
6月底,由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牽頭,與公安、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共同制定的《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出臺。按照規劃,湖南省將從2005年起,通過3年時間,初步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據介紹,建設中的信用信息系統將以企業和個人征信為主要內容。
今后金融和商業機構在與企業和個人發生信用交易業務時,能查詢到當事人的信用報告或要求當事人提供信用報告。如在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大宗交易、簽訂經濟合同等商業活動中,企業和個人可以主動提供信用報告,授權他人查詢自身的信用報告,以證明自己的信用能力。今后人才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也將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作為選拔、聘用人才的必備手續之一。
“如果你經常貸款逾期不還、信用卡惡意透支,則你的信用記錄上將有‘污點’,哪怕你跑遍所有的銀行貸款,都會遭到婉拒。”某國有銀行人士表示,目前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在湘啟動。數據對象主要包括辦理貸款且當前仍有余額、持有信用卡或為他人貸款擔保的個人,一般的失信記錄將保留7年。
“個人信用報告相當于為個人建立了一個信用檔案,每一次按時支付水、電、氣、電話費,每一次按時向銀行還本付息,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情,都會為個人積累一筆信用財富”。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個人征信系統已逐步實現全國聯網運行,每個與銀行打過交道的人,其信用記錄都被保存下來。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中介機構———信用評估公司將越來越多。
由于國家未出臺專門針對征信過程中如何保護企業和個人隱私的《征信法》,因此,當信用報告涉及商業用途時,則須經當事人授權查詢,而不能對社會公開。
(邱曉)
(觀宇/編制)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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