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銀行主席 戴維.埃爾頓
新資本協議的優點
新資本協議有許多積極的方面。新資本協議具備較高的靈活性以適應銀行不同的風險狀況;新協議的規定與銀行采用先進風險管理技術和良好實踐保持了一致。由于銀行規模和
業務范圍的不同,新資本協議表明了沒有任何單一的方法能夠有效激勵所有的銀行。三大支柱的框架為能夠有效管理風險的銀行提供了積極性。從銀行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新資本協議的優點還包括鼓勵商業銀行提高數據收集能力。同樣,銀行業為實施新資本協議所做的準備工作為銀行加強風險計量和風險管理能力提供了契機。在我看來,新資本協議另一個經常被忽視的優點是起草新協議的互動過程。在過去的幾年里,新資本協議內容的不斷修改,監管當局、單個銀行以及銀行業組織之間保持了密切和持續的協商和溝通。換句話來說,這個過程使得各方健康地交流信息,有助于參與者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各方的觀點。
新資本協議的缺陷
如果有人要我列舉新資本協議的不足之處,我認為新資本協議最大負面影響是實施成本。很顯然,增加巨額成本令任何銀行的股東感到可怕。有人估計亞洲地區銀行實施新資本協議的總成本將達到100億美元。當然,我們也意識到這些成本可被認為是投資,是能帶來潛在收益的投資,其表現形式就是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然而,不幸的是目前銀行正面臨來自于不同方面日益加重的監管負擔。從薩班尼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到歐洲金融服務行動計劃(EuropeanFinancial ServiceActionPlan)到實施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到反洗錢法規到本文討論的主題--新資本協議。不斷加重的監管負擔使一些評論人士發出過度監管的警告。在銀行要應付多重標準的情況下,有人認為監管過于一邊倒。因此,許多人認為銀行面臨的最大風險既不是復雜的金融工具,也不是貸款損失和經濟波動,而是來自于監管。在我看來,新資本協議另一個缺陷是適用標準的不統一。如,各國監管當局有權決定認可哪些抵押品,違約定義和零售產品的區分也可能有所不同。在各項國別自裁權內容中,最應值得關注的是內部評級法覆蓋的資產范圍。據我了解,美國和加拿大要求全部資產都采用內部評級法,而香港金管局則采用務實的方法,最初要求包括75%資產,三年內逐步過渡到總資產的85%。致力于研究金融創新的一家機構也關注到這樣一個事實,在歐洲新資本協議將適用于所有銀行,而在美國僅前十大銀行實施新資本協議。顯然,新資本協議任何解釋和執行上的不一致,都意味著在最為寬松的環境里經營的銀行將獲得巨大的競爭優勢。對于向匯豐銀行這樣在許多國家都設有機構的銀行來說,還意味著將面臨著更為復雜的監管環境。
新資本協議容易被忽視的方面
新資本協議的還存在一些看起來不關鍵但應該被重視的方面,主要包括三點第一,至少從我的角度來看,新資本協議的總體目標是培養穩健的風險管理文化,由此會帶來相關的收益。其中的之一正如香港金管局所指出的那樣,就是隨著監管當局對銀行風險管理水平滿意程度的提高,新的資本規則可以降低監管資本要求。這其中的關鍵詞是“可以”。新資本協議確實可以節約資本。但由于匯豐銀行在許多國家都有機構,傳統審慎經營思想要求保持較高的資本充足率,在整個集團層面上對于我們來說新資本協議可能并不會節約資本。當然在某些地區,如加拿大我們實施新資本協議高級法,將節約資本;然而,在香港我們認為信用風險節約的資本可能會被操作風險額外的資本要求所抵消。第二,并不是所有銀行實施新資本協議意愿和準備進度都相同。如在亞洲,銀行大體可以分為四類。其一是積極準備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銀行;其二是目前已經落后但希望加強這方面工作保持競爭力的銀行;其三是持觀望態度的銀行,觀察其它銀行的做法,等待監管當局以及市場的反映;最后一類是仍然按自己固有的經營方法緩慢前進的銀行,這類銀行好象根本沒有意識到其它銀行在做什么。在世界各國,匯豐銀行投入了大約1000人從事實施新資本協議各種各樣的準備工作。我們的目標是明確,我們期望能從實施新資本協議中獲得最大收益。然而,我們也知道到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在香港,在今后的三年內我們實施新資本協議的資產將占到85%。我們也意識到在全部匯豐銀行都有機構的76個國家或地區都執行內部評級法是不現實的。此外,還有些業務和資產不能簡單地實施內部評級法。我們認為,監管當局需要采取一種務實的態度,因為改進信息、完全滿足新資本協議提出的各種要求需要多年的時間。有證據表明巴塞爾委員會已經認識到這個問題,所以新資本協議仍規定了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第三,關于實施新資本協議的資源問題。我可以有把握地說,在執行新資本協議過程中,各家銀行都面臨缺乏具有合格的專業人才的問題。更不用提薩班尼斯-奧克斯利法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等其它一些監管法規。當然,并不只是商業銀行面臨此類困境,我認為一些監管當局同樣也缺乏合格的人才?傊瑥囊粋銀行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我并認為許多銀行都能從執行新資本協議中獲得許多相同的收益。然而我認為收益將逐步顯現。這一部分是由于改進風險計量和管理的結果的顯現需要時間;一部分是由于隨著先進概念的逐步運用,監管當局、商業銀行以及行業分析師也需要時間才能完全適應。我們看到并不是亞洲地區各國所有銀行都支持新資本協議,這是由新資本監管規則的復雜性和亞洲地區的多樣性所決定的。亞洲地區一些國家一些銀行仍在采用基礎的風險管理技術。然而我期望亞洲地區某些國家或地區,香港就是其中之一,將在2007年1月實施新資本協議,其他國家隨后加入這個行列,澳大利亞2008年開始實施。一些國家在開始階段實施標準法后期將過渡到內部評級法,如泰國和馬來西亞分別于2009年、2010年實施新資本協議。有些國家更傾向于把新資本協議視為將來目標模式的參考標準。我認為,新資本協議并不是管理各類風險的靈丹妙藥,正如卡如納先生所言,無論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和監管措施如何有效,風險仍然要發生。好的貸款仍就突然地變壞。然而,我仍然相信風險管理是推動商業銀行和銀行體系前進的決定性因素之一。正如匯豐銀行前董事長主席R.M.格瑞先生100多年前倡導的那樣,辦好銀行需要三件法寶:好的品行、好的管理和充分的資金。這也應合了卡如納先生的觀點,“新資本協議將我們帶到了將來”。事實上新資本協議只是讓我們進一步向傳統回歸,即強化對風險的重視。
作者:c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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