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對中資銀行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進行風險提示的通知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2004年10月,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時造成了5.54億美元巨額虧損(以下簡稱中航油事件),反
映了衍生產品交易存在巨大風險。為認真從中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健康地發展衍生產品業務,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服務,嚴格落實《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的各項規定,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進行有效管理,現再次就衍生產品交易風險管理提示如下:一、嚴格執行授權和止損制度。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衍生產品交易過程中,嚴重違反內控程序,授權和止損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巨額虧損。各行應引以為戒,在進行衍生產品交易時必須嚴格執行既定的分級授權和敞口風險管理制度,任何重大的交易或新的衍生產品業務都應得到董事會的批準,或得到由董事會指定的高級管理層的同意。在因市場變化或決策失誤出現賬面浮虧時,要嚴格執行既定的止損制度。二、健全內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一)各行董事會應定期對現行的衍生產品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進行評價,確保其與機構的資本實力、管理水平一致。(二)各行負責衍生產品業務風險管理和控制的高級管理人員必須與負責衍生產品交易或營銷的高級管理人員分開,不得相互兼任。(三)各行從事風險計量、監測和控制的工作人員必須與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或營銷的人員分開,不得相互兼任;風險計量、監測或控制人員可直接向高級管理層報告風險狀況。(四)各行要書面明確衍生產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員的權限以及責任,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在交易活動中有越權或違規行為的交易員及其主管,要有明確的懲處制度。(五)各行要按照《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等要求盡快完善各項內部制度。(六)各行要制定合理的成本和資產分析測算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不得將衍生產品交易和風險管理人員的薪酬與衍生產品交易盈利簡單掛鉤,避免其過度追求利益而增加交易風險。(七)各行應對衍生產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員實行定期輪崗和強制帶薪休假制度。三、提高風險監測能力。對衍生產品交易風險缺乏足夠的監測能力是積聚風險隱患的重要原因,各行要大力吸引和留住風險識別、計量方面的人才,健全前、中、后臺自動連接的業務處理系統和實時的風險管理系統,按照“逐日盯市”原則對衍生產品敞口頭寸進行市值重估,并建立衍生產品市值重估準備金。對在流動性不強的市場(如柜臺交易市場)上創造和交易的衍生產品,更要對市值重估的頻率和質量進行檢查。隨著衍生產品交易風險管理技術的發展,各行要高度重視正確使用、評估和修正定量的風險模型,尤其在進行非標準的場外衍生產品交易時,要對定量風險模型所使用的市場參數深入研究和驗證,保證其正確性,不簡單套用國外金融市場或境外交易對手提供的模型及參數?傂屑笆跈鄰氖卵苌a品交易的分行,在衍生產品交易系統和風險管理系統必須自動連結,分行不得有游離于總行監控之外的衍生產品頭寸。四、加強檢查,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各行內審部門要定期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在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出現重大風險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損失繼續擴大,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監管機構。獲準開辦和擬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銀行近期要對照上述要求進行深入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于2005年4月30日前上報直接監管的監管機構。自查報告的內容包括自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相應的整改措施。各銀監局要積極了解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品種和敞口情況,對日常監管和各行自查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對于未獲批準擅自從事衍生產品交易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法進行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請各銀監局將本文轉發至轄內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作者:c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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