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浙江省審計廳
國家建設項目投資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三控制原則,但在實際建設過程中“決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現象普遍存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審計局近一年來30個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案例顯示,有22個項目決算突破預算,突破率達73%。投標預算價合計為3136萬元,決算造價3771萬元,凈增加額635萬元,平
均增加率達20.3%,其中5個項目造價增加率超過50%,3個項目造價增加率超過100%。決算嚴重超預算現象既擾亂了財政建設資金的正常安排,也為拖欠民工工資、“三角債”等社會不安定因素留下了較大的隱患。
經分析,造成決算超預算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在施工設計圖尚未完善的情況下匆忙上馬,導致設計變更量大面廣。特別是部分裝飾工程項目,在僅有方案圖的情況下就開始正式招標實施,“邊設計、邊施工”現象屢禁不止。二是招投標及合同簽訂環節不嚴密,“招而不包、包而不死”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某裝飾項目由于主要材料的規格、用材及質量要求等內容未編入招標文件內,導致施工補充合同在中標價的基礎上增補材料差價12.72萬元,僅此一項造價增加率就達40%。三是在施工過程中搞“搭車建設”。主體工程實行招投標,對裝飾、附屬工程不搞招投標,采用增加工作量這種“技術處理”的方法而導致造價大幅攀升。四是政策層面上對建設單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現行政府投資體制下重大公共項目的投資者往往是政府,責任主體不明確、績效評估體系不健全,導致建設單位花政府的錢大手大腳,責任心不強。
為有效控制政府投資、杜絕決算嚴重超預算現象的發生,審計建議相關部門在今后的投資管理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推行限額設計,嚴格控制設計質量。將建設項目決算造價與設計費緊密掛鉤,使設計變更減少到最低限度。對設計變更超過正常額度的設計單位采取扣減設計費或公開曝光的方式,促使設計單位提高設計深度、改善設計質量。
二是推行工程量清單,嚴格控制招標質量。建立招標項目準入制度,對不具備工程量清單招標條件的項目不予招標,對招標文件不嚴密、不完整的項目督促建設單位及時修改完善,對建設單位肢解工程項目搞“搭車建設”的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三是推行代建制,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政府成立國家建設項目儲備庫,各部門、鄉鎮和街道的年度建設項目統一納入到儲備庫實行集中管理,不定期對外實行公開招標確定代建單位。對項目代建單位實行嚴格的投資額包干制及獎懲制,扭轉臨時建設單位人員專業水平低、投資控制責任心不強的局面。
四是試行建設項目績效評估,從體制上治愈建設成本難以控制的痼疾。重大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由人大、監察、計劃、建設、財政、審計等部門聯合對項目建設績效進行評估,并將建設單位對投資控制的水平納入到一項重點內容進行考核,制約建設單位花錢不心疼的不良心態,促使其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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