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輛進天津要交買路錢 另類收費引發質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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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15:11 人民網 | ||||||||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 李薇薇 胡梅娟 孫曉勝)記者日前從北京前往天津采訪時,碰上一件怪事:在京津塘高速楊村出口,剛在一個窗口交完25元高速公路費后,又被隔壁窗口一名工作人員攔住,要求再繳納“進津費”20元。當記者表示只到武清開發區,并不進市區時,被工作人員告知:“只要進入天津地界,就要交錢。” 外地車到天津,繳納了高速公路費后,為何還要另繳“進津費”?記者隨即對此事進
村里也有“收費站”:入津繳費“無處可逃” 在這個被工作人員稱為“進津費”的收費發票上,記者看收費項目的正式名稱為“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上面還寫著:“入境繳費,出境驗票,憑票過境,入境一次,收費一次,在本市境內,三日有效,超過三日,另行繳費。” 當記者問到,如果一天多次出入天津,或者逗留三日以上,是否另需繳費時,得到了工作人員十分肯定的回答:“你一天進出天津100次,就要繳100次的錢!” 記者在楊村收費站找到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通行費稽查管理處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員。他介紹,從2003年6月1日開始收取的“通行費”,在其他途經天津的高速路上,都是由高速公路收費站代收,設在京津塘高速公路的收費窗口之所以2005年5月11日才開始收費,是因為他們剛和隸屬北京的華北高速達成協議,同意他們在收費站另加一個收費窗口。于是,才出現了一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兩個收費窗口的現象。 他還出示了一份津政發(2003)第53號文件——《關于印發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上面寫著通行費的征收是“用于歸還修建本市高等級公路、道路、橋梁、隧道等項目的貸款或投融資”。 老家在天津與河北交界的薊縣下倉鎮東太河村的鐘先生,就職于北京某國家機關,經常往返京津兩地。他向記者反映,2003年他回老家時,就發現在河北玉田縣和天津交界的津玉公路上出現了一個收費站,收取“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 “當時我就表示,津玉公路只是普通公路,為什么還要收費?可工作人員說這是入津費,入境就收錢。” 2005年“五一”期間,熟悉地形的鐘先生回天津時,想從臨村的西太河村繞過去,省下20元錢,卻發現在村口同樣被農民用小推車和大木棍設了一個“收費站”,收的也是20元,給的也是“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的正式發票。 “進津費”是否合理?外地車主“四問”天津市政府 天津市這份看起來“堂皇”的“收費”通知,遭到了許多人的質疑。 質疑一:收費通知是否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在北京某部委工作的李女士認為,這份通知明顯違反國務院辦公廳2002年4月15日發布的《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內容:今后,除法津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再出臺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嚴禁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并強制收取…… 質疑二:不走“貸款道路”為什么也要收錢? “我只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為什么還要繳納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北京車主鐘先生對只要進入天津地界就交錢,表示不可理解。“天津市內并非所有道路都是‘貸款道路’,這樣一攬子收費對于只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車輛是否有失公平?” 質疑三:交費人的知情權如何保證? “天津市有多少貸款道路?一共貸了多少款?20元、40元、60元三個通行費標準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些都叫人不得而知。”北京一位大宇車主王先生認為,即使要繳費,作為貸款道路使用者,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也應該依法享有知情權。但現在通知只籠統地說用于歸還貸款及投融資,償還結束,即停止收費。對于“貸款道路”范圍及每條“貸款道路”的貸款起止時間都沒有公布,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權。 質疑四:入津另收“買路錢”是否凸現地域歧視? 河北一輛斯泰爾卡車司機高師傅告訴記者,他的車長期從山西拉煤運送到天津,這種大車過境一次,需繳納60元,他每個月至少要入津25次以上,繳費超過1500元。高師傅說:“繳費后還得小心保存好票據,這是車輛合法運行的證明。如果沒有,就要被罰100元。這和原來給外來務工人員辦理的暫住證有什么區別?” “在京津交流日益增多的今天,卻要畫地為牢,實行帶有地域歧視性質的征收管理辦法,是出于什么想法?”采訪中,許多人發出了和北京吉利車主馬德榮一樣的疑問:“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清理公路收費項目,外埠車輛辦理進京證時,都由原來的收費改為免費辦理,天津出臺此項政策,不是自筑樊籬嗎?!” 突如其來的“買路錢”,讓天津形象“大打折扣” 憑空多出的一筆“買路錢”,引起許多外地司機的不滿,并由此造成多起沖突。 6月10日凌晨,駕駛冀R18291的司機劉光華,從京津塘高速楊村站通過,向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費員繳納了60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費。正準備發動車輛前行時,被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辦公室的征收人員攔住,要求再繳納入境通行費60元。 劉光華認為,他走的是高速,并且已繳納了高速路通行費,不應該在同一個出口重復繳納通行費。雙方在交涉當中,發生沖突,劉光華左側眼眶篩板骨折、左眼鈍挫傷,副駕駛譚振右側膝蓋骨折,被送往天津武清中醫院,征收人員張義等三人也住進武清中醫院。 據楊村站附近的天津籍司機反映,自從這項收費實行以來,外地司機與征收人員的沖突接連不斷,爭吵、打架幾乎天天都有。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辦公室信訪接待員李書榮告訴記者,他們每天都能接到外地司機有關入境費的投訴電話,最多時一天要接到100多次。 頻繁的沖突造成交費不通暢,楊村站壓車嚴重,有時排隊要等半個多小時才能通過。京津冀投入巨資打造的“半小時”經濟圈被“卡”住了,天津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不少車主在采訪中紛紛表示,除非有公務,今后再也不到天津了。 天津市為何要開征“通行費”?從李書榮的話中或許可見“苦衷”——“因為天津養車的費用高于周邊省市,許多天津人就去上外地牌照,現在向外埠車輛征收通行費,可以有效遏制這種做法。” 如此看來,“通行費”的開征,不僅讓天津市挽回了“損失”,還可以帶來額外的“收入”。但專家們卻認為,天津此舉“因小失大”。正如國家行政學院王寶明教授所說:“地方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如果沒有一個更為博大的胸懷吸引外來投資者和旅游者,而是故步自封,勢必影響長遠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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