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部門發現,江西恒澤貿易有限公司打著“認養特種鴨”的旗幟,吹噓“投資4000元一年能獲純利1800元”,但經工商部門核實,該公司根本沒有這個養殖項目,是一個純粹的“圈錢”騙局。
無獨有偶。2005年6月15日,遼寧營口市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以涉嫌合同詐騙罪被羈押,讓遼寧省14個市13萬養殖戶稍稍松了一口氣。東華集團對外宣傳:投資1萬元買兩箱
螞蟻代養,12個月內,每37天可以得到1000元本錢和400元養殖費,也就是說一年后,1萬元變成了14000元。據統計,該案涉及本金約20億元。2004年12月,東華公司開始不返還本金,設在各市的分公司的人都跑了,無數的家庭陷入絕望與悲憤之中。
打著合作開發項目的名義,以認購的形式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并“保證”有高額的回報,近來社會上出現了不少經營此項業務的公司。近日,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合作開發是投資行為而非消費行為,因此參與者是投資者不是消費者,出現糾紛將不受消法保護。
據悉,近段時間,社會上相繼出現了不少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合作(托管)開發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租賃、承包或其他方式獲取林地、畜牧、房地產的使用權及所有權,然后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投資者再將之委托公司經營,公司向投資者許諾幾年后會有很高投資回報率。
工商部門提醒市民,“合作開發”存在三大風險:林地、畜牧等投資一般周期較長,經營過程中存在氣候、森林火災、病蟲害等不確定因素;投資收益受市場行情、經營成本和社會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協議風險轉嫁投資者,一些合作公司在簽訂協議后極有可能卷款走人。因此,面對這類投資方式應保持清醒頭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本報南昌6月28日電 記者 李青 陳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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