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38個中央部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查出的主要問題是虛報多領預算資金、轉移挪用或擠占財政資金、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以及部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這次審計查出各類違規問題金額90.6億元。
問題一:12個部門存在預算編報不真實的問題。一些部門的下屬單位通過多報人員、虛列項目、重復申報、隨意調高預算標準、夾帶非預算撥款單位等方式,虛報多領預算資金
4.91億元。
問題二:26個部門違規轉移挪用財政性資金10.75億元。14個部門向下屬單位或相關單位轉移財政性資金9.35億元,其中有些資金被用于不符合規定范圍的財務支出。
如2003年至2004年,國家體育總局決定,由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向所辦的兩家公司支付體育彩票發行費,用于彩票印制、發行,但支付的發行費超過實際需要,在扣除全部成本費用后,兩公司獲利高達5.58億元。經體育總局批準,兩公司已支出1.3億元購買綜合樓擬部分用于出租,按投資額125%的比例向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區、市)體育局等投資單位分配2003年現金股利3750萬元;另提取個人獎酬金1.31億元。
此外,還有19個部門或其下屬單位隱瞞截留財政資金和其他收入,設置賬外賬、“小金庫”共3.5億元,主要用于發放福利補貼及其他不合理開支。
問題三:31個部門擠占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21.42億元,主要用于對外投資、彌補經費不足和發放福利等。
問題四:3個部門違反規定擅自建設辦公樓和培訓中心。
2002年,國土資源部未報經國務院批準,自行立項建設投資規模2.4億元(全部為自籌資金)的航遙大廈,目前已完成投資6760萬元。2003年,民航總局所屬空中交通管理局為回避審批,假借所辦公司的名義,挪用資金2.1億元購買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銀通大廈,然后又以年租金1350萬元向該公司“租賃”此大廈作為辦公樓。2003年至2004年,國家旅游局采取化整為零的辦法,在河北涿州違規建設旅游管理干部學院分院和后勤基地,占地168畝、投資規模5600萬元。
問題五:有些部門年初預算未全部落實到具體項目,造成資金滯留閑置,影響使用效益。
2004年3月,科技部在部門預算中安排科技專項資金76億元,年初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僅18億元,占24%%;12月25日以后撥付的資金達19億元。截至2004年底,11個部門單位累計滯留閑置財政資金137億元。
問題六:截至2004年8月,國家物資儲備局尚有1994年以前累計借出的各類儲備物資14億多元未收回,部分已經損失。截至2004年末,國家累計撥付中藥材儲備資金2.66億元中,有2.27億元基本形成損失或被擠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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