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審計出各類問題金額715.49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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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10:10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6月28日訊 記者王曉欣報道 今天,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受國務院委托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報告了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其中,針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他提出,要完善制度,建立科學規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行機制,增強資產處置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李金華說,2004年,審計署統一組織對中國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四家資產管理公
據悉,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三類:一是違規剝離和收購不良資產。二是違規低價處置不良資產。由于地方政府、法院干預,一些地方企業通過不規范破產逃廢金融債務。 如湖北省475戶地方企業因不規范破產,導致華融、長城、信達3家資產管理公司54.53億元的債權總額只受償1803萬元,受償率僅為0.33%。三是一些資產管理公司財務管理混亂,違規挪用資產處置回收資金為職工謀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資金損失;對抵債資產管理不嚴,大量賬外存放或違規自用。 李金華說,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來,通過收購、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對促進國有商業銀行改善資產結構,減少國有資產損失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諸多政策性、制度性缺陷,內控不嚴,監管不力,嚴重影響資產處置效果。下一步,要研究改革資產管理公司現行體制,加大對資產處置環節的監管力度,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整頓規范中介服務市場,規范地方政府和法院的行為,為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為有利的外部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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