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8日電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28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說,2004年,受中組部、國資委委托,審計署對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等10戶中央企業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這10戶企業資產總額14221億元,審計資金占51%。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損益不實問題較為突出。審計發現,有5戶企業多計利潤46億元,主要是企業領
導人員考慮企業經營業績或為了完成上級的利潤考核指標,人為少計成本費用造成的;5戶企業少計利潤30億元,主要是多計成本費用造成的。有的企業弄虛作假,偷逃稅款或騙取財政補貼。如常州蘭翔機械總廠通過虛報下崗職工人數,累計騙取中央財政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資金1110萬元,占實際領取補助資金數額的35%。為取得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對其8451萬元金融債務的豁免,該廠法人代表擅自決策將100萬元公款用于行賄,有關人員涉嫌犯罪。
——決策失誤造成損失較為嚴重。審計發現,10戶企業對外投資、借款、擔保等造成損失145億元。主要是由于不按程序決策、違規決策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如1997年8月,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在民營企業——北京三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無力償還2000萬元借款的情況下,仍為其200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因三鳴公司已停業,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替該公司償還銀行貸款本息2226萬元。以上借款、擔保共形成損失4226萬元。
——違規處置資產、關聯方交易讓利、違規經營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20億元。如1998年至2002年4月,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國華電力公司將退役發電機組無償交給其多經企業——北京華明熱電工程公司經營,并納入主業生產計劃上網發電,擠占主業盈利空間,華明熱電工程公司獲利8825萬元,并用其中的4092萬元為國華電力公司中上層干部購置商品房。
李金華說,審計還發現,少數企業領導人及下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問題也比較突出。這次審計共查出違規轉移國有資產、挪用公款、貪污受賄等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9件,涉案金額16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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