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8本網訊
6月28日,全國稅務系統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按照新時期稅收工作的總體要求,部署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旭人講話要求全國稅務系統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全面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國家稅務總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力主持會議,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董樹奎出席了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負責稅收法制、紀檢監察、信息化工作的同志和中央有關單位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謝旭人指出,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他說,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稅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實現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有力保障,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必要手段,也是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重要基礎。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部門,必須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要求,通過制度建設,將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工作規范化,并通過責任制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流程,加強執法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實現制度、機構、崗位、人員、責任的有機結合,建立起一種“齒輪傳動式”的工作機制,使行政權力的運行始終處于公開、透明、可控的良性循環中,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
謝旭人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規范執法,強化監督,努力實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他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任務,也是依法治稅的核心內容。他指出,當前,深入推進依法治稅,除了要進一步做好稅收立法、深化稅制和征管體制改革、完善稅收政策工作,就規范稅收執法來說,要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強法治教育,樹立正確的稅收法治觀。要正確處理堅持依法治稅與支持經濟發展的關系,充分認識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稅收環境,是對納稅人最根本的服務,也是對經濟發展的支持與促進,絕不能以支持發展、優化服務為名越權減免稅、違規批準緩稅。要正確處理加強教育與責任追究的關系,對不正確運用權力,甚至違規越權造成損失和惡劣影響的干部,必須嚴肅追究責任。要正確處理執法與監督的關系,監督有利于促進正確執法,防止出現差錯,即使出現問題也可及時發現、糾正,避免大的損失,監督也是對干部最大的保護,監督剝奪的是隨意執法的權力,這種剝奪的結果就是保護,真正保護依法行政的權力。
二是大力實施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從制度上努力實現有法必依。要按照依法設置、加強管理、有利服務、講求效率的要求,合理界定稅務管理各工作環節的職能,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崗責體系,優化業務流程,既要進行權力分解和制約,又要確保各環節的銜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各種管理規程,促進稅務人員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對法定自由裁量權的行為進行梳理、分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細化的實施辦法,從源頭上減少自由裁量的制度空間,切實解決執法隨意性問題。
三是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執法考核監督機制,努力實現執法必嚴。要根據規范執法的標準,盡可能全面、科學、切合實際地確定考核指標。要制定嚴密、高效的監督考核辦法,逐步建立統一的對稅收執法行為各環節進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監督機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督效率,保障監督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公正性。要在嚴格內部考核監督的基礎上,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廣泛接受外部監督,提高稅收執法的透明度。
四是推動稅收權力的責任化,努力實現違法必究。要嚴格過錯追究,明確追究范圍,確保有責要追究。要明確責任劃分標準,區分不同性質的過錯行為,按照《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分別適用批評教育、警示誡免直至行政處分等不同的追究形式,確保追究結果公平公正、過罰相當。要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執法過錯的發生,達到保護和教育干部的目的。
五是堅持以人為本,加強稅收執法隊伍建設。要建立領導干部的定期法制培訓制度,堅持“不培訓不提拔、不培訓不上崗”,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注重綜合素質、提升執法能力、創新培訓方式、實施全員培訓、促進終身學習的要求,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的培訓工作格局,培養大批法律、經濟、稅收和計算機的復合型人才。要繼續堅持推進執法資格考試制度,提高執法人員基本法律素質。要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理想宗旨教育,提高廣大稅務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要加強稅收法制機構建設,健全組織體系,充實專門法律人才,充分發揮各級稅務機關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謝旭人指出,要做到上述五個方面工作的有機結合,當前就是要進一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按照稅收執法權行使的內在規律,以法律、法規賦予稅務機關的職責與權力為依據,以嚴密科學的崗位責任體系為基礎,以細致量化的工作規程為基點,以評議考核和獎懲為手段,以法制教育和培訓為保障,形成完善的稅收執法責任制度,使執法人員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愿違法,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全體稅務干部的自覺行動。
謝旭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稅收執法責任制取得實效。一是要加強領導,保證工作到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機關推行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要突出重點,實現手段創新。在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中,要根據稅收管理信息化(金稅工程)總體規劃,推進“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充分發揮稅務干部加強管理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做到“人機”結合,不斷完善執法監督和考核的手段和方法,增大執法監督考核的深度和廣度。三是要協調配合,建立長效機制。不同職能部門要協調配合,既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動;要做好制度和業務的整合,形成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制度體系;要做好技術的整合,把目前依托的幾個不同技術平臺,銜接、整合為一個統一的平臺,逐步實現對所有執法行為的自動考核;要做好執法責任制與其他管理措施的整合,努力實現執法責任制考核與目標管理考核、征管質量考核、公務員績效考核等考核制度的有機結合,逐步實現全員考核;要不斷探索和建立推進依法治稅的長效機制,全面提高稅務系統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對下一步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具體工作作出了部署。他說,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工作目標是:以統一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與考核,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責任追究,促進征管質量與效率的提高,努力實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稅水平。
王力指出,要實現這個目標,各級稅務機關必須著重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分解崗位職責。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今年3月下發的全國國、地稅稅收執法責任制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配崗配責,使制度、機構、崗位、人員達到有機結合。二是細化工作規程。要重點把握四個核心要素,即明確工作步驟或者執法環節、確定工作形式、規定工作時限、密切崗位銜接,來進一步明確崗位之間的工作銜接關系,確保相互間職責分明,執法活動流暢。三是認真考核評議。要建立科學量化的考核評價方法,以計算機考核為方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行人機結合,實現考核的日常化。在沒有實現計算機自動考核的地方,要充分利用稅收信息化各系統產生的數據信息,輔之以必要的人工評審,進行有針對性的執法行為評價。對于計算機無法實現考核的內容、需要復核計算機考核準確性的內容,以及配合外部監督、受理舉報等過程中發現的執法過錯行為,要通過人工方式納入執法責任制的考核系統。要積極探索將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與現有的一些如目標管理、征管質量、執法檢查有機結合起來,提高考核效率。四是嚴格過錯追究。對于發現的過錯行為,要區分執法過錯與一般的工作失誤,對執法過錯行為按照總局的統一規定進行追究。他強調,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四個方面的要求,明確崗位職責是基礎,工作規程是重點,考核評議是關鍵,過錯追究是保障。當前,要抓住考核評議這個關鍵環節,把利用計算機實行自動考核,擴大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試點工作,作為深入推行執法責任制的抓手和切入點,切實抓緊抓好。
據悉,幾年來,各級稅務機關積極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全國省級稅務機關均已全面推行或試點推行了稅收執法責任制,尤其是部分省市實現了對執法行為的計算機實時自動監控和考核,取得了規范執法方面的重大突破。執法責任制的推行有力地促進了稅收管理效能的提高,提升了依法治稅水平。一是規范了執法行為。責任制的實施促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規程辦事,責任和程序觀念不斷增強,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執法隨意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具有預警提示功能,可以提醒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完成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一般性過錯,強化了自我監督,做到防患于未然,也嚴格了責任追究。從近年來的統計數據看,執法過錯呈下降趨勢。規范的執法樹立了稅務部門的良好形象。二是提高了征管質量與效率。由于職責明確,流程細化,將規范執法的理念貫穿到了對所有納稅戶的執法行為之中,稅收管理質量全面提升,也促進了稅收收入的增長。陜西省漢中市國稅局從2002年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依法征收,稅收收入大幅增長,并實現了全市無新的欠稅發生,陳欠稅款由2001年底的12873萬元壓縮到目前的1083萬元,清欠比例達92%。甘肅省白銀市地稅局實行執法責任制后,稅務登記率由2003年的94.5%達到2004年的99.1%,按期申報率由82.4%上升到95.7%。據河北省地稅局分析,2004年全省稅收收入比上年增收50多億元,其中推行執法責任制和全省統一稅收征管軟件的增收因素約占15億以上。三是加強了隊伍建設。通過推行執法責任制,不僅暴露并解決了稅收執法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同時,通過責任追究的明細化和提高責任追究制度的嚴肅性,進一步促使干部自覺地學法、用法,在工作中公正規范執法,提高了自身的執法水平。對執法人員的監督關口前移,對執法人員有“小過”時就敲響警鐘,防止大錯發生,促進了廉政建設。四是優化了納稅服務。實施執法責任制后,稅務人員在觀念上實現了從重權力向重責任的轉變,特別是改變了以前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認識,建立起嚴格按法定程序和時限辦理稅收業務的責任意識。企業也明顯感受到稅收執法責任制帶來的好處,以前報批一個涉稅項目,企業要不斷給稅務局打電話催問;現在每項工作有了時限規定,項目審批下來,稅務人員會主動打電話提醒企業取走有關材料。海南省文昌市地稅局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后,極大地促進了規范執法和文明服務,被海南省多家新聞媒體作為改善海南投資軟環境的典型予以報道。從全國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各級稅務機關來看,基本上都能在當地政府舉辦的行風評議中位居前列。青島市國稅局及所屬的13個基層局連續四年位列本級執法部門及重點糾風單位評比的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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