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經濟適用房呼聲再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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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00:25 中華工商時報 | ||||||||
□新華社記者 洛濤 李佳鵬 近日,因北京天通苑、三環新城放號、搶號事件,引發了業內對經濟適用房的種種爭議,全國政協委員傅繼德在兩會期間提交的《關于停止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提案,再次被提起。不少專家表示,經濟適用房必將會隨著房地產市場逐漸成熟而被取消。
觀點一:經濟適用房取消的過程長短則取決于市場 據記者了解,兩會期間,傅繼德提交的《關于停止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提案表明,目前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存在很多弊端。雖然國家規定土地一級市場掌握在政府,二級市場必須實行拍賣,但經濟適用房建設并未按此辦理,而是交給開發商建設,政府給予優惠,按限價銷售。 傅繼德認為,在社會誠信系統沒有建立的條件下,購房者家庭年收入證明等材料都可以通過多種造假途徑獲得,導致經濟適用房大量流入了實際上并不缺房、著眼于升值的投資者手中,給國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這種做法一方面因不通過招標容易滋生腐敗,另一方面因對房屋售價控制不嚴而使開發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潤。傅繼德委員建議停止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形成統一的房地產開發市場。困難戶按規定選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經濟補助,開發商根據市場需求建設適宜不同經濟階層群眾需求的住宅。同時發展二級市場,低收入人群可以購買價格相對低廉的二手房。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段柄仁則表示,經濟適用房建設、銷售等環節中確實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他認為,補貼不應該完全給了開發商,還應該給予符合條件的購房者補貼 持相同觀點的首都經貿大學副教授邢亞平認為,如果取消經濟適用房,將導致一部分人永遠也買不起房子。有錢的人可以去買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買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優惠購房的機會。 房地產業內人士杜猛認為,經濟適用房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產品。在經濟適用房發展上,政府與開發商之間在很多方面難以達成共識。從某種角度上來說,經濟適用房與市場經濟原理是相違背的,經濟適用房必將會隨著房地產市場逐漸成熟而取消。但杜猛表示,經濟適用房取消還需要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的長短則同樣取決于市場。 觀點二:重新定義經濟適用房 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尚教蔚表示,“經濟適用房作為一種福利措施,旨在通過某種政策傾斜,達到擴大住房供給和啟動市場有效需求的目的,它是基于我國特殊的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市場發展階段的一種政策選擇。但是,應該注意到經濟適用房(政策)實施的時間越長,成本越大,對房地產市場建設(價格雙軌)越不利。”尚教蔚解釋說,經濟適用房(政策)作為我國住房體制改革一種過渡措施,與住房商品化、市場化改革的長遠目標并不一致。 事實上,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并沒有達到70%到80%的最初設計。尚教蔚告訴記者,2004年全國經濟適用房投資在各類商品房總投資中的比重繼續下降,由2003年的6.13%下降至4.61%,為1998年以來最低。經濟適用房投資比重從2000年以來一直處于減少趨勢,5年期間減少了6個多百分點;同比也從1999年增長61.35%,下降為2004年的-2.50%。以北京為例,每年竣工面積在250萬平米左右,僅為商品房的10%至15%,供求是1:10左右,遠遠滿足不了購房者的需求。住房問題的徹底解決需要長時間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 尚教蔚認為,北京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上限為6萬,覆蓋的人群范圍較大,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是確定一個合理的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群范圍,控制人們對經濟適用房日益高漲的需求。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的研究人員鄭思齊告訴記者,從經濟規律來看,在市場機制發揮住房資源配置主導作用時,只能將政策性住房作為其必要的補充。如果將80%的居民都納入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之內,由政府干預其住房選擇行為,這是很難實現住房領域的市場化的。 專題:中國經濟適用房之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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