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6月24日電 (周旋) 為了穩定平抑房價,寧夏建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民銀行、地稅局、銀監局、物價局等八部門聯手出臺的平抑房價政策,近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下文正式實施。
寧夏新出臺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力扶持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開發,優先滿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要求。重點增加這兩類住房開發的土地供應量,確保這兩類住房的供應量
占到住房供應總量的80%以上;確保每年新開工的經濟適用房面積,達到當年住房新開工面積10%以上。
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實行指導價,將其利潤率控制在3%以內,每戶面積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
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供應,制止炒買炒賣土地行為。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期1年以上未動工者,征收土地閑置費;超出2年以上未動工者,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購買各類住房1年以內出售的,銀行不得提供轉按揭服務;購買住房后不足2年出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購買后超過2年出售的,按買賣差價征收營業稅;普通商品住房購買后超過2年出售的,可全免營業稅。
現行商品住宅開發所得稅預征稅率調整為:經濟適用房為預售收入的3%,普通商品房為預售收入的8%;居民購房同時達到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住宅平均交易價1.2倍以下3個條件者,享受政府規定的優惠政策。
政策還明確規定,寧夏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當地穩定房價的第一責任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