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綜合改革試驗區:開啟新一輪摸著石頭過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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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4日 02:48 第一財經日報 | ||||||||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汪玉凱教授預測,過20年后再來看此次浦東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批準,其作用相當于上世紀80年代深圳特區的設立。 本報記者 羅科 發自北京 “我預測,過20年后再來看此次浦東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批準,其作用相當于上世紀80
近兩年后的6月21日,溫家寶總理在北京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批準上海浦東新區進行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盡管這個批準沒能趕在4月中旬紀念浦東開發開放十五周年之時,但畢竟只有兩月之隔。 在作為改革年的2005,浦東綜合改革試驗區成為最新亮點。 據了解,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總體要求是,著力轉變政府職能,著力轉變經濟運行方式,著力改變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要把改革和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把解決本地實際問題與攻克面上共性難題結合起來,把實現重點突破與整體創新結合起來,把經濟體制改革與其他方面改革結合起來,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推動全國改革起示范作用。 圍繞實現這一總體要求,浦東確定了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十項任務。而據了解,當年在提出試點申請時只列出7項,新加的三項分別是:大力培育和發展中介組織,提高經濟活動的社會組織化程度;加快科技體制創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立科學的調節機制,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社會收入分配與保障體系。 浦東發改委一位人員向記者透露,浦東向中央申請成立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最初想法是受到了深圳的啟示。 2002年的深圳充滿了危機意識,一篇《深圳,你被誰拋棄?》掛在眾多門戶網站上受到了極多的點擊率。當時的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表示,“對照上海、蘇州,要看到我們前進中存在的差距。” 在這個深圳“特區不特”的背景下,為尋找“新的競爭力”,時任深圳市市長的于幼軍開出藥方,擬在深圳試行“行政三分制”。“行政三分制”旨在將政府的職能部門分為決策、執行和監督三個方面,避免現在三種職能在一個部門內行使的局面,從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但這種“政治特區”的努力最終因各種原因停了下來。 由于浦東新區的最初開發只是對深圳特區各種政策的移植,在政策空間上沒有超過深圳。因而浦東與深圳一樣,在勞動力與土地成本以及優惠政策方面都不再具有全國性優勢,都同樣遇到了發展的深層次問題。 深圳的吃螃蟹,使浦東開闊了思路。“但與深圳提出單項改革方案不同,浦東向中央申請的是一個系統性方案。”一位浦東發改委人員說。 一個獲批,一個未獲批準。在其中,汪玉凱教授觀察到一個技術性差別,“深圳是先制訂詳細的制度設計然后向中央審批,這期間輿論造得很大,要知道方案太具體太令人關注往往會太尖銳。而浦東申請的是在7個領域進行體制改革試驗的空間自主權。” 浦東獲準綜合改革試驗,這并不單單是浦東的努力。 北大政府管理學院教授謝慶奎說:“從全國形勢來看,靠體制內的優惠政策來推動社會前進已后繼乏力,這就勢必需要走到了體制創新這一環。”謝慶奎時常去各地調研當地政府運作狀況,他感到地方政府由于直接面對迅速變化的社會環境,因而地方政府對原體制新環境的不適應也就更為強烈,“當矛盾到一定程度時就需要某種體制外的創新,而在中央政府看來,選擇某個有條件的地方進行綜合改革試驗就不失為一個可行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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