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蔡衛國 周帆 發自上海
“這種(炒電團)現象只有浙江才有。”
正在上海參加“2005中國替代能源與電力國際峰會”的謝長軍是中國國電集團旗下龍源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該集團主要負責風力發電項目投資,是我國最大的風力發電投資商
,裝機容量幾乎占全國風力發電總量的一半。
謝長軍告訴記者,在經歷了炒房、炒煤風波后,精明的浙江人現在又把目光投向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尤其是風力發電。他見過一個慈溪風力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5萬千瓦,投資方只做了一些前期工作,轉讓給他就要一兩千萬元,這遠遠超過了合理價位,另一個海上風力發電項目情況類似。按國家風力發電前期準備工作標準,10萬千瓦的項目投資800萬元是合理的,“比較有經驗的公司,一年做裝機總容量達幾十萬千瓦的項目,前期費用總共也只有300萬~400萬元。”
“由于目前發展風力發電項目需要國家發改委審批和地方政府支持,這些只做了先期準備的‘炒電團’實際上是在‘倒賣項目’。”一位電力專家告訴記者。謝長軍也認為,上述項目前期工作不夠嚴格,如果接手風險難料。
不過,一位正從事風力發電項目開發的浙江民間投資人向記者坦言,把項目出售或建成后再出售,是其獲得投資回報的現實選擇。他向記者透露了浙江民間資本投資風力發電的“內幕”:“早在《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前就有消息說,國家會對大的電力集團分配發展風力發電項目的配額。如一個大的發電企業有1000萬千瓦火力發電裝機容量,就必須按照5%的配額發展50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據悉在《可再生能源法》實施細則中將體現上述原則,因此現在圈占好的風力發電項目,并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將來可能以高價賣給各大發電公司。”
國內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者之一、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周鳳起,對浙江“炒電團”的行為予以肯定。他表示,現在國內急需把風力發電規模做大,吸引民間資本投入風力發電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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