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香港6月15日電 (記者 白冰)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15日表示,歡迎澳門特區政府調整澳門離岸機構稅務優惠政策,香港與澳門政府將在短期內討論全面性避免雙重征稅安排的條款,希望盡快簽訂有關安排。
據介紹,澳門特區政府調整離岸機構優惠計劃,有助于配合其發展方向,協調大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均衡發展,免除各地之間的不平衡稅務競爭。香港特區將加入便利雙方政府
交換相關稅務資料的條款,使有關執法部門能更有效地打擊避稅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出,香港奉行以地域來源作為征稅原則的稅務制度。在該制度下,只有來自在港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并在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盈利,才須在港課納利得稅。對于藉離岸公司避稅的安排,稅務局不時作出監察,以找出可能導致香港稅收損失的不當交易。
香港《稅務條例》已載有反避稅條款和明確的程序,以評估香港公司是否有以不當手法,轉移盈利至海外的相聯公司;同時明確觸犯這些條款的罰則。澳門離岸機構稅務優惠政策,是澳門特區政府在1999年成立前,因應當時的經濟環境而制定的,目的是促進澳門發展成為離岸商業中心。優惠包括豁免離岸機構利得稅、營業稅及購買辦公室的印花稅,和豁免離岸機構的外來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首3年的職業稅,相當于香港的薪俸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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