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錯!我有經委的批文,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更有市長辦公會的承諾,我拒絕接收你這個東西(《行政處罰告知書》)。”這是6月13日下午,面對遼寧省環保局環境監理執法人員送達的《行政處罰告知書》,違建的燈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遼寧省人大代表劉希貴的一番頗具情緒化的表白。
作為遼陽市知名民營企業和納稅大戶的遼陽華興化學品公司,今年初收購了已停產多
年的燈塔市(隸屬于遼陽市的縣級市)化肥廠,并更名為燈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5月開始新建年產4萬噸天然脂肪醇項目,總投資達1億多元。6月初,遼寧省環保局環境監理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項目竟是一個嚴重違法的項目,既未經過各級環保部門的審批,又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遼寧省環保局對該公司的違法建設項目做出如下行政處罰:責令停止新建年產4萬噸天然脂肪醇工程項目建設;罰款20萬元。當省環保局執法人員按程序前去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時,出現了本文開頭提到的拒收場景。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違法的化工項目選址極為不妥,地址就在燈塔市的古城子街道,又緊鄰被譽為“神州第一路”的沈陽至大連高速公路。如果進行環評,該選址就難以通過專家們的論證。另據劉希貴透露,公司還要在此投巨資建設年產20萬噸乙醇項目。目前,有關從玉米里提取乙醇的部分設備已經購進。記者在數萬平方米的廠區看到,經過拆舊建新,已根本看不到原化肥廠的影子。
經過記者進一步了解,這起較嚴重的違法案件是由多方面因素形成的。首先,該公司領導的環境法制觀念淡薄。其次,當地環保部門監管不力或干脆放棄監管。最主要的是,當地政府重經濟發展而輕環保的決斷,直接釀成這起違法案件。據劉希貴透露,遼陽市曾專門為這個項目召開過市長辦公會,并告訴他先干后補手續,力爭年底前建成并投產。
按照程序,7日后,省環保局將下達正式的行政處罰單,如果那時企業仍拒絕接受,省環保局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新聞來源: 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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