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嚴禁五類房貸 欲控制城建項目貸款規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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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4日 07:24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毛明江 在“房產新政”相關政策接二連三出臺后,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昨日向外公布了“上海市信貸投向指引(2005)”,要求上海市各金融機構密切關注和防范房地產信貸風險,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禁五類不合規的房地產貸款;指引同時要求,適當控制城建項目的貸款規模。
該信貸指引將信貸投放分為支持、審慎、限制和禁止三大類。個人住房貸款雖然被歸為信貸投向支持類,要求商業銀行繼續“穩步發展”,但該指引強調,要適當控制個人住房貸款增速,重點支持市民購買自住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配套商品房,并在利率水平上體現區別對待原則。同時,嚴禁違反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政策規定,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央行上海分行要求,上海市各金融機構認真分析、預測房地產市場運行態勢,密切關注和防范房地產信貸風險。要合理控制房地產信貸總量和比例,著重調整和改善房地產信貸結構,適當增加對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配套商品房建設項目的信貸投放,并適當降低利率上浮幅度或實行利率下浮。 央行上海分行要求,要適當控制對辦公樓、商業用房等非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的貸款投放,從嚴控制購買非自住和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提高對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貸款和非普通商品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并實行利率上浮。 要加強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的管理,嚴格遵守人民銀行有關貸款期限和成數的規定,適當控制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規模,審慎發放此類貸款。 該指引將部分不合規、與國家相關政策相違背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列在了“限制與禁止”類。并列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的五個“嚴禁”:嚴禁對“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嚴禁違反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有資金比例規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貸款之外的其他科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嚴禁房地產開發貸款跨地區使用;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貸款用于繳交土地出讓金。 該指引還要求,各金融機構要適當控制城市建設項目的貸款規模和比例,嚴格控制城市建設項目打捆貸款業務,密切關注城市建設項目貸款的潛在風險。要適當控制政府性投資公司和政府性融資項目的貸款規模和比例,密切關注貸款資金的流向和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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