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秦旭東 河北報道
6月4日下午,王淑榮一見到記者就嘆了口氣,“又是你們,真是有點疲了!
王淑榮是河北省香河縣五百戶鎮香城屯村人。她的出名,是因為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寄了一封信,直接促進了一部省級地方性法規的日前修訂!昂颖鞭r婦上書全國人大”的報道
由此在各大媒體傳載。
王并不介意“農婦”這個稱謂,但她更喜歡自稱“公民”,“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有的人都叫公民,只要一出生就是小公民!倍鴮Α吧蠒,她的準確叫法是“對……審查的建議”,“是《立法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一封信和一部法規的改變
傳奇的最起初很普通。
2001年的一天,香城屯村的三戶人家因養牛申請了三畝臨時用地,鎮上審批后收取了2500元/畝的費用,“依據說是《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后簡稱《條例》)第二十五條——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從事養殖業,不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的,應當按照臨時用地辦理審批手續。”
當時,王淑榮已經是村委會主任。她了解到,該《條例》與上位法《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有沖突。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第五十七條,只有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用地的要審批,搞養殖不屬此范圍。
初步電話問詢之后,王就給省物價局物價舉報中心寫信。一段時間之后,總共16180元的錢款轉了回來,其中包括用地審批多收的費用和計劃生育批二胎多收的費用。
“事情是解決了,但我后來一直琢磨,別的鎮或者村上很有可能還會遇到類似這種事。能不能找個什么辦法杜絕掉!庇捎谠跇I余時間閱讀了相當數量的法律資料,再加上受到一篇關于《立法法》報道的啟發,王開始給國務院寫信。
王告訴記者,她一開始是想在《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后簡稱《辦法》)上做文章!啊掇k法》的上位法是《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所以給國務院寫信。”王還表示,在“研究”了一段時間后,她對一些程序性的東西已是有了相當的了解。
2002年8月10日寫的信,次年的1月21日收到回函。但欣喜之余,王淑榮發現自己的疑惑并沒有得到完全的解答。
于是,2003年5月1日,王淑榮又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去了封信,是“對《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的審查建議”,信里還附上了國務院法制辦復函和一份養殖用地收費憑證的復印件。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徐勝洪主任向新華社記者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王淑榮的信后,經法律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共同研究,認為《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不包括養殖業,與《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確實有沖突。
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致函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建議省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周明表示,河北省政府法制辦會同省國土資源廳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王淑榮的意見正確,提出了議案。而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接到議案后,專門召開省市兩級座談會征求修改意見。
2005年5月27日,河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修正案》獲得通過。對此,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周明也是感慨萬千。
5月29日,新華社最先報道了此事,“一位普通農民同志的一封信,直接導致了一部法律的修訂。在河北省是第一次,在全國肯定也少見”。其后,《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以及眾多海內外媒體也紛紛跟進。
學法用法的堅定路徑
王淑榮出名了。
采訪中,臨村的石辛莊村委會主任石印生到王淑榮家,第一句話就是,“《人民日報》上關于你的那個報道,看到了沒有?!”
除了村委會必訂的那些報紙外,王淑榮還自費訂閱了《法制日報》和《河北農民報》,“好多年了,一直堅持訂!薄疤貏e是《法制日報》,幫過我好多忙了!
在王淑榮的書柜里,保存著2002年7月15日的《法制日報》。第5版的《周一特刊》做的是個專題:《立法違法 告它去——寫在<立法法>實施兩周年之際》。上面有四篇文章,王在很多地方用鋼筆下劃了線。
抽出報紙,她指著《如何發揮現行機制的作用》一給記者念了幾段,“公民可以直接寫信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綜合處……對于要請國務院裁決的,可以將材料交給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
王告訴記者,她是2002年7月16日看到這期報紙的,2002年8月初就寫了信給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
王淑榮的兒子在一旁自豪地說,“她對法律很癡迷的,一般的律師根本說不贏她!蓖跏鐦s謙虛地說,“人家是系統地學,我是用哪學哪,活學活用,重點學和咱們農民有關的法。”
記者發現,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王淑榮滿當當的書柜里,除了一些醫學的書,其它的基本上是法律書。關于自己和法律的淵源,王淑榮告訴記者,很小的時候就看到過父親幫人家打過官司。但真正開始學習法律是1975年起,“在第7生產隊的機器磨房當會計,旁邊公社拖拉機站有很多報紙,每天去看,學到了很多東西。第二年國家第二部憲法出來了,我是出來(一部法律)就想一下。”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為了對國家的三農問題立法有一個吃透了解,從國務院1991年12月7日發布《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開始,王淑榮家三間房子的外墻上至今先后貼過七個法律文件的節選。
王淑榮表示改革開放后,越來越發現法律能保護自己!暗乙仓v策略。先說理爭取說服別人,不行了才找輿論、打官司。”
對于這個過程中聽到的風言風語和冷嘲熱諷,王也自有一套理解,“有人認為法不如權大。但我覺得,既然法律規定了,就應該理直氣壯地去依法爭取,不爭怎么成呢?”
2000年村民直選,廣受村民信任的王淑榮當選為村委會主任。趕在2001年6月18日之前,她又把官司打到法院,“1999年6月18日撤的訴,過兩年就過訴訟時效了啊。”法院不受理,王淑榮說你受不受理得按程序給我發個“駁回起訴裁定”。但法院沒有回應。
王不肯放棄。她研究了《行政訴訟法》,對“重大”案件,“中院可以一審管轄,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但‘重大案件’不應當只是以標的金額算,我們的案例標的小但涉及面大,涉及到全中國所有農民,難道不是重大案件么?”
后來她果然去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終還是因過了兩年訴訟時效半天而不得。
王還對上訪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該法院解決的法院解決,該(行政)復議的復議。新出來的《信訪條例》也是這個意思。復議多好,都不用花錢!
“一個理想主義者”
村官不好當。
從2000年直選上村委會主任,2003年連任,到如今已是五年。王淑榮說很多事情都難處理,比如:村委會和黨支部的協調,與鎮政府的關系,農業稅和三提五統停收后村務費用等問題。
尤其是土地問題。石辛莊村的石印生也是2003年直選上來的,他也同意王的說法,“土地承包關系30年不變了,但是小調整怎么進行?”
還有很多事不順利,比如農網改造的事:22920元的變壓器款,她認為按中央政策不應該由村民負擔,她去電力局、物價局等部門論理,最后錢要了回來,但自己卻成了“刺頭”,以后的工作關系就是不好處理了。有農戶事后還抱怨她因小失大,導致村里面的農田水電一直拉不上。
盡管非議不少,但她只要自己“問心無愧”,說著又拿出書柜里的一張報紙——《法制日報》2002年10月11日第7版周末?恼隆队⑿蹚膩聿换仡^》,鮑爾吉·原野寫的。她激情盎然地念了自己最喜歡的那一段,“英雄不會讓自己的心結痂,無論受到怎樣的傷害,淌血便淌血,他向世人展示的永遠是那顆柔軟溫熱的心!
“我不是英雄,但我要向英雄學習。” 王淑榮說。她的哥哥和嫂嫂都是退休干部,一直是她堅定的理解者和支持者,兩位老人剛剛從內蒙古過來看她,對這個妹妹,哥哥對記者說了七個字,“一個理想主義者”。
記者還了解到,王原來發過誓“這輩子不當官,只想當人大代表”。問她為什么,她笑說:“人大代表管官啊,能監督官!
但無論如何,“理想主義者”王淑榮,或者說村官王淑榮自稱還是有很多“大事”要做,比如,村里農業開發的事情——打井、辦電、安管、種樹、修路等。她最后告訴記者,等辦妥了,就不當這個村委會主任了,要研究些問題,“寫個回憶錄,或者自傳”,說著用手捋了捋滿頭白發。
記者在采訪中聽到這么一個案例:1998年中共中央出臺減輕農民負擔的緊急通知,規定鄉村統籌不能超過上年的標準。她拿著這個去鎮上,硬是為鎮上共3萬7千個農民要回了每人被多收的10塊錢。
王的兒子告訴記者,還有一件事很說明王的性格:
1996年,有人在村里辦養牛廠,后來縣里征了地但一部分土地款遲遲沒有兌付。追討無果,村里就把縣土地局告到了法院。開庭那天,鎮上把村里的代表叫了回去,“怎么能告政府?”很多人以為,這件事就此悄無聲息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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