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利來大坑案獲進展 北京商務局出面表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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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12:19 人民網 | ||||||||
今年7月20日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將就此另行做出仲裁 人民網北京6月7日訊 記者徐輝報道:據確切消息,2005年6月6日下午5點,香港嘉利來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嘉利來公司)接到北京市商務局有關部門電話通知,要求該司于次日(7日)下午到該局領取兩個重要《通知》。據了解,這兩個通知的內容從事實上已基本廢除了該市商務局長期與嘉利來公司官司等糾葛的法律依據,權威人士分析,著名的北
據悉,香港嘉利來公司于6月7日下午1點30分前往北京市商務局領取了通知,即,“京商資字【2005】443號《北京市商務局關于撤回京經貿資字【2001】627號批復的通知》”(以下簡稱443號通知)以及“京商資字【2005】444號《北京市商務局關于終止<中外合作北京嘉利來置業有限公司合同書>的通知》”(以下簡稱444號通知)。 443號通知及其要害 443號通知稱,“按照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外經貿法函【2002】67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的決定,我局撤回原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于二OO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所作的《關于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更換合作方的批復》(京經貿資字【2001】627號)。” 法律專家對記者坦言,“盡管北京市商務局未按照國家商務部67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的要求‘撤銷’627號批復,而是用了‘撤回’,但這仍表明了其必須采取的一種本應早該采取的措施。這遲到的正義,值得深思。” 此前,香港嘉利來公司等為要求恢復原“北京‘嘉利來’大坑”合作公司各股東方的股東地位,曾要求北京市商務局執行中國商務部67號復議決定,撤銷該局的627號批復,重新頒發外商投資批準證書。 記者注意到,就行政法而言,“撤銷”和“撤回”一項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后果并無差別,都是導致行政行為無效,但對于行政機關則不然,“撤銷”意味著行政行為存在過錯,“撤回”則意味著行政行為可能存在過錯。由此可見,443號通知的措辭的確狠下了一番功夫。 據了解,香港嘉利來公司現在仍擔心443號通知是否可能是有關方企圖蒙混過關之舉,是否能恢復原各股東地位前景仍令人擔憂,因按67號決定書要求有關部門應立即下發原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各合作方股東地位的書面通知,并重新頒發批準證書。但443號通知僅僅表述了撤回627號批復,缺少上述內容。 但有權威人士分析指,443號通知意味著于2002年7月2日便已生效且須立即執行的國家商務部67號行政復議決定,在拖延了兩年又十一個月的今天,邁出了執行的第一步。627號批復被撤回,則說明依據627號批復所進行的合作公司股權變更的行為在事實上完全失去了全部法律基礎,所謂新的合作公司北京美邦亞聯房地產公司應當立即恢復為北京嘉利來房地產公司,現在的股東北京二商集團、北京安華房地產公司和香港美邦公司應當立即恢復為北京二商集團、北京恒業房地產公司和香港嘉利來公司。記者在采訪中得知,香港嘉利來公司將于6月8日前往北京市工商局,要求依據中國商務部的67號復議決定以及北京市商務局的443號通知,恢復原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444號通知及其背景 444號通知稱,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04】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012號裁決書(以下簡稱0012號裁決書)的裁決,《中外合作北京嘉利來置業有限公司合同書》已經終止。 記者注意到,444號通知也相當耐人尋味。因為原合作公司為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怎么這家公司的合同卻變成了中外合作北京嘉利來置業有限公司合同書?而主張這份“置業公司合同書”的北京二商集團至今拿不出合同原件,只有復印件,這份復印件上還留有涂改的痕跡。而據記者了解,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各股東實際簽訂有中外合作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書,此合同各方都有原件正本,1995年北京市工商局也是依據這份合同向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頒發的營業執照,且該合同書至今在北京市工商局備案。 另據新華社《瞭望東方》、《中國改革》以及法制日報《法人》雜志等媒體報道,此前0012號裁決書,是依據北京二商集團提交的一份假合同做出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長王生長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坦言,這個“置業合同”有問題。針對此假合同做出的裁決,仲裁庭三名仲裁員其中一人拒絕簽字,而二商集團指定的仲裁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邵景春已被取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資格。合同是仲裁的依據,而連合同都是假的,仲裁的依據是假的,這樣的裁決還能令人信服嗎?這樣的裁決有何意義? 二中院及仲裁委員會 記者了解到,按照仲裁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香港嘉利來公司于2004年9月在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份上述仲裁裁決。但這個備有爭議的仲裁裁決卻被北京市二中院肯定了,香港嘉利來公司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北京市二中院在駁回香港嘉利來公司的民事裁定書中,竟沒有法庭調查的內容,直接引用裁決書的內容,以裁決書的內容為依據,判定裁決書正確。期間法庭情形,令其它當事人驚愕。 此后,針對北京市二中院駁回香港嘉利來公司訴訟請求的枉法民事裁定,香港嘉利來向最高人民法院投訴,要求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提審或再審此案。在今年兩會期間,多位港區人大代表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多位政協委員上書全國政協,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糾正北京市二中院明顯的誤裁。 據悉,針對此前0012號裁決書,香港嘉利來公司也曾數十次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及其上級單位中國貿促會投訴,還向中國貿促會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領導小組以及中央督導組投訴,指出了第0012號枉法裁決書以及仲裁庭的22個怪現象(內容參見人民網相關報道)。 據了解,此案已引起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國貿促會高度重視。 另悉,由香港嘉利來公司依據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的另外的仲裁案,將于今年7月20日以前做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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