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鏗:統計法不是要修改而是要重新制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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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03:00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楊茜 郭晉暉 發自北京 國家統計局緊急收權地方GDP、三支調查隊體制大動手術、《統計法》修訂緊鑼密鼓……今年初開始,統計系統的一系列改革正在不斷展開。 這些統計變革舉措的背后,是“官出數字”和“數字出官”等腐敗現象的循環上演。
賀鏗現為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上周五,就統計體制改革及《統計法》修訂問題,《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與他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對話。 《第一財經日報》:國家統計局正在就《統計法》修改公開征求意見,如果您提意見的話,會怎樣提? 賀鏗:我的意見不是要修改,而是要重新制訂。現在的《統計法》太原則,對于統計的主體和對象二者之間的義務、責任和法律責任、權利等都沒有規定得很清楚。 一個法應該有可操作性,統計部門要依法統計,保證統計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這些年統計局聯合一些部委搞統計執法檢查,發現很多問題,有的單位不提供真實的數據或者拒絕提供真實數據,但對他們卻沒辦法處理,特別是帶有一定行政權力的國家機關。 《第一財經日報》:您剛才也提到了聯合執法,這是否說明我們需要借助其他部門的力量,才能達到統計執法的目的? 賀鏗:當然有這個意思在里面。現在有的官員通過間接手段來干涉統計數據,而統計局既不能撤他的職,也不能給紀律處分。只有中組部、中紀委加入,才有效果。 我曾率隊去四川、重慶、貴州等地進行執法檢查,碰到很多類似情況。比如說,你是統計人員,我是地方官員。我會說,你看他們的生活水平還不如我們這個地方,怎么他們的人均收入比我們還要高?他們的工業還不如我們,怎么我們的總產值比他們低呢?你作為統計局長就得好好考慮,如果你不能領會領導的意思,很可能就會丟掉“烏紗帽”。現在統計工作就處于這樣一個尷尬的地位。這種情況不是個別現象,甚至可以說相當普遍。 《第一財經日報》:國家統計局今年啟動的三支調查隊改革就是要遏制地方干預統計數據、增強統計人員的抗干擾性,您覺得這一改革舉措能解決上述問題嗎? 賀鏗:這個問題,我在任時就研究了多年。可以說,這是新一屆黨組這兩年統計改革的一個大舉措。 《第一財經日報》:可是我在采訪中發現,改革啟動后,經濟落后地區的統計干部很開心,因為地方給他們的經費遠不如國家給的多,他們更愿意納入中央軍;但東部和發達地區就不愿意了,比如國家每年給的人頭經費是3萬元,但地方所給的經費卻遠不止這些。 賀鏗:這是過去(改革方案)遲遲沒有出臺,一直在考慮的原因之一。三支調查隊人員經費,財政部就是給那么多錢,上面要留一點,到省3萬元,省以下3萬元都保證不了。在西部,這筆經費發工資綽綽有余,但是在東部就不行了。 也有人認為總的經費是夠的,如何分配是個問題。但不能說西部就少,東部就多。這個問題比較難辦。現在的領導怎么來解決我還不得而知。 第二個難題是業務上的問題。調查隊不可能把所有的統計業務都做起來,有的還要依靠地方統計局。我們每年都給地方統計局業務經費(在西部地區,國家給他的業務經費和地方給他的人頭費是1:1),這些經費就是我們不能做的讓地方(統計局)來做。比如工業統計當中比較大量的數字,建設行業的數字,社會、科技、副業都是地方做,有的地方還由農調系統來做農業統計。《第一財經日報》:就是說,即使三支調查隊垂直了,但在業務上也無法截然分開、脫離地方? 賀鏗:這就出現問題了。如果把國家和地方劃分得非常清楚,根本矛盾不好解決。統計工作的目的是要一個完整統一的統計數字,但是隊伍卻還不是完整統一的,這就是個難處。地方調查隊收歸中央目的是為了減少地方的干擾,如果在業務上還是依賴地方,那這部分干擾還是減少不了。 現在的弄虛作假主要是“官出數字”,“數字出官”,追求政績。有些學者總是批評統計系統,其實統計系統沒有人想弄虛作假,原因主要是來自于行政的干擾。所以,《統計法》在體制上也要解決(上述)問題。 《第一財經日報》:那么有沒有考慮過把地方統計局也納入垂直管理體系? 賀鏗:就我所知,權威性、統一性的意見沒有。但有研究性的意見提出來過,比如我曾多次提出,可以像西方那樣,地方需要的一些數據由地方統計局提供,但是地方可以不要統計局,由國家統計局派給省的統計局做,這種行為可以是有償服務,如果國家財政把錢給足了,也可以是無償服務。考慮到有些省想保持獨立性,也可以有自己的統計局。但是要以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數字為準。這樣,“數字出官”就出不了了。 但要想把統計工作做好,就要有一套獨立統一的統計系統,沒有哪國的統計系統可以分散到各級去做。國外甚至連財政和銀行從事統計工作的一把手都是由國家統計局派的,絕對服從國家統計局的統一領導。所以一個統一的統計工作,分成幾個方面去做,我始終認為不是個好辦法。我國的《統計法》在體制上也要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財經日報》:在您看來,統計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賀鏗:獨立、把數據搞準。其中,保證統計業務的獨立性這個原則寫入了很多國家的統計法中。 相關鏈接 頒布于1987年、修訂于200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正是由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為地方干預統計數據打開了一道口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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