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環函〔2005〕199號
關于暫緩審批平地泉電廠2×300兆瓦空冷機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
北京國際電力開發投資公司:
你公司《關于呈報內蒙古〈平地泉電廠2×300MW空冷機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京電字〔2004〕23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采用集寧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中水作為用水水源,但據調查發現,該污水處理廠僅為幾個氧化塘,冬季封凍,處理周期長,處理水量亦不明確,中水水源是否落實難以保障。工程的備用水源為泉玉林水庫,該水庫主要功能為防洪、灌溉,同時承擔著集寧城區的供水任務,若采用備用水源方案,則會影響水庫下游農田灌溉用水。因此采取何種可行的供水方案,尚不落實。
二、本工程位于烏蘭察布市轄集寧市,目前的二氧化硫總量控制方案為豐鎮電廠2×200兆瓦機組脫硫削減后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調劑解決,而該脫硫工程為豐鎮電廠三期2×600兆瓦機組配套工程,已經我局批準,為重復替代,本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尚不明確,總量控制指標有待落實。
三、工程擬燃用馬連灘煤礦的褐煤,目前煤礦正在開展前期工作,因此工程煤源、煤質(設計煤種、校核煤種)有待進一步落實。
鑒于以上情況,目前工程尚不具備審批條件。待上述問題落實后,再按規定程序向我局報批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在我局正式批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工程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電力 環評 通知
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烏蘭察布市環境保護局,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平地泉電廠,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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