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6月2日電 (周夢榕、涂莉) 偽造大學財務專用章和錄取通知書,將50名學生騙進高校,學生們住進公寓后才發(fā)現高校錄取通知書是假的。6月2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新涉嫌詐騙50名學生家長647萬元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今年48歲的陳新被捕前是武漢一重點高校網絡學院的職工,與湖北荊門某學校做招生工作的王茂林(在逃)經常在一起賭博,是一對賭友。2003年11月,陳新與王茂林合謀以某
大學自主招生的名義,騙取當年高考落榜學生家長錢財,由王茂林負責招攬生源,陳新利用其熟悉大學招生及學校管理規(guī)定的優(yōu)勢負責將“錄取”的學生安排進大學住宿、上課。
隨后,陳新伙同王茂林開始運作,對外稱能搞到某重點大學的自主招生指標,對學生家長收取13萬-19萬元不等的巨額費用,并承諾將這些學生按本科生正式錄取,并轉戶口、檔案。然后,他們偽造該大學學校印章及財務專用章,并用此印章偽造了該大學錄取通知書及該校收款收據,共騙取河南等地50名學生家長647萬元,其中,陳新分得140多萬元。
審理查明,陳新和王茂林的如意算盤是:先將學生騙進高校,再對家長說孩子成績太差,拿不到正式文憑,將他們推到學校網絡學院注冊入學,讓他們“自生自滅”,這樣,他們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2004年2月10日,50名學生持偽造的《錄取通知書》到大學法學院報到,陳新利用熟人關系向法學院領導謊稱這些學生是該校網絡學院校外站點的學生,騙得學院為這些學生安排學生公寓、辦理圖書證等。
入學后,這些學生發(fā)現自己和網絡、成教生一起上課,一直沒有辦理正規(guī)的學籍,也見不到輔導員,遂向學校反映情況。2月24日,學校證明錄取通知書是假的,學校根本沒有收他們的錢,這樣,在大學上了半個多月課的這批“大學生”才知道上當受騙,遂向警方報案。
在庭審現場,陳新交代,他分得的140多萬元中有50多萬元用于辦理學生住宿、就餐等費用,有40萬元在賭博中輸掉,還有20多萬元用于吃喝。去年2月24日,他知道事情敗露后,攜帶剩下的20多萬元逃到廣州,后于3月11日在廣州被公安機關抓獲。(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