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宣布進口內地加工紡織及成衣制品免征關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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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18:31 中國廣播網 | ||||||||
中廣網香港6月2日消息(記者原杰 王權) 香港工業貿易署發言人2日宣布,屬香港原產地資格的紡織及成衣制品可由2005年6月10日起憑《內地加工紡織品OPA證明》,申請豁免繳交內地出口關稅。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已成立一個OPA紡織品免征內地出口關稅辦事處,負責《OPA紡織品證明》過渡性安排的核證工作。
發言人指出:“在實行電子方式免征內地關稅的長遠安排前,這項過渡性安排容許香港的紡織及成衣制品在內地加工后申請豁免繳付內地出口關稅。” 內地早前已同意免征香港進口內地加工的紡織及成衣產品出口關稅,并取消該類產品的出口自動許可登記。 發言人說,從6月6日起,香港商號利用工貿署“外地加工措施”將香港紡織品在內地加工后再進口香港前,可向OPA紡織品免征內地出口關稅辦事處遞交一式兩份填妥的《OPA紡織品證明》、外地加工措施登記卡及內地進口報關單副本。辦事處會審查文件,并為《OPA紡織品證明》認證。從6月10日起,當貨品完成外發加工后從內地出口時,香港商號須向內地海關出示一份經工貿署認證的《OPA紡織品證明》,以作免繳出口關稅之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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