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通報4城市大學城占地違規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09:37 華夏時報 | ||||||||
審計署通報4城市大學城建設情況審計調查結果 本報訊 國家審計署昨日發布了2005年第2號審計公告,通報了2004年審計署組織對杭州、南京、珠海、廊坊4市高教園區(俗稱“大學城”)開發建設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 審計調查發現,違規審批和占用土地主要表現在:一是地方政府違規批地。土地管理
此外,4市高教園區建設計劃投資中的銀行貸款占近三分之一,截至2003年底,實際取得銀行貸款152.76億元,占已籌集到建設資金的59.42%。 高校建設新校區償還銀行貸款主要靠學雜費收入,但到審計調查時,這一預期未能實現:一是按普通標準收取學雜費的高校其學雜費收入基本都用于維持教學支出。二是按教育部門規定可高于普通標準收取學雜費的高校,因其實際招生人數和收費額低于預測,預期的償債能力被高估。(宗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