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5〕66號
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控制與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2005年中、高考即將開始,為維護群眾利益,確保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現就加強中、高考期間執法監督、嚴格控制噪聲污染的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環保部門要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重要性的認識。要將查處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噪聲污染問題。
二、各級環保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著力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協調公安部門加強對噪聲污染的控制和監督檢查。禁止噪聲超標和擾民的生產活動和建筑施工作業,嚴格限制建筑施工時間;嚴查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污染超標和擾民;從嚴控制露天娛樂和集會等活動;限制使用高音喇叭;對部分區域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和禁鳴措施。
三、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要充分履行現場執法職能。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室外群眾性娛樂活動和其他可能產生噪聲污染場所的檢查,增加巡查頻次。重點加強對學校周圍區域的現場監督,保證考場安靜的環境。對群眾投訴的問題必須迅速赴現場查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制止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發布嚴格控制噪聲污染的通知,確保“12369”環保熱線暢通,方便群眾投訴。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較大、危害嚴重的噪聲污染事件,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請各地于2005年7月10日之前將貫徹落實此通知的情況報送總局環境監察局。
聯系人:金冬霞
電話:66556458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主題詞:中高考 噪聲 控制 檢查 通知抄送:公安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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