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6月1日電(記者徐旭忠)重慶市公布的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實施細則中表明,對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標準做出明確規定,此類房屋凡個人對外銷售時購買時間已超過2年(含2年),即可享受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重慶市確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的標準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1.0以上、單套最大建筑面積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
格的1.4倍以下的住房。各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測算,依據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生成的數據。目前,重慶市有關部門正在制訂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具體計算方法。
據重慶市國土和房屋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調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的積極性,重慶市正在積極研究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普通商品房的措施,按國家規定在規劃審批、土地供應、信貸審核、稅收征管等方面對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給予政策優惠。
同時,對符合普通商品房標準及相關條件的房屋出售可免征營業稅。目前,重慶市規定的普通商品住房標準已報國家有關部委備案。重慶市個人對外銷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含2年)、符合規定標準的普通商品住房,可持這一住房的坐落、容積率、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證明材料,以及地稅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稅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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