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又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將于2006年底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據介紹,我國進行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是為了查清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發展變化情況,掌握我國農業生產、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為研究確定國民
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各項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第二次農業普查,有利于進一步摸清農業資源狀況,制定科學的糧食生產政策,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有利于推動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加速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我國第一次農業普查是在1997年進行的。根據國家新的普查項目和周期安排,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為逢6的年份實施,2006年底將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此次普查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一是從事第一產業活動單位和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二是鄉(鎮)、村委會及社區環境情況;三是農業土地利用情況;四是農業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五是農村勞動力就業及流動情況;六是農民生活質量情況。這些內容是根據我國國情,并參照2010年世界農業普查方案制定的。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6年度。凡在我國境內符合普查對象的有關單位和農戶,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的真實可靠。
為了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國務院已經成立第二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農業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中國信息報記者石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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