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31
為推動廣告專項治理行動的深入開展,促使廣告市場秩序好轉,各地工商機關強化監管力度,積極探索廣告監管新模式,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
在廣告監管方面,一些地方建立了聽取社會各方意見的制度。福建等地由政府牽頭,
工商、宣傳、衛生、藥監、廣電、新聞出版等職能部門聯合參與,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及廣告媒體對廣告監管難點、熱點的意見和建議,使執法針對性更強、措施更加有力。吉林、貴州、廣東、江蘇、上海、大連等省市較早地推行了廣告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強化了對廣告業的綜合治理。一些地方由宣傳部、工商局或糾風辦牽頭,衛生、藥監、廣電、監察等職能部門參加,形成了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監管機制。
北京、上海、福建三地工商局將廣告監管責任細化,監管責任到人,消除廣告監管死角和盲區。如北京市工商局進一步完善網格責任制;福建實行所長負責制,強化廣告市場巡查;上海市則對新聞媒體實行“三定網格化”管理制度,將各工商分局管轄的媒體數量分布相對均衡,要求新聞媒體設置專職聯絡員,及時反饋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河南、遼寧、江蘇、海南等地將省、市、縣工商局和基層工商所四級的責權明確劃分,建立分級監管網絡,做到目標明確,責權清晰。一些地方還聘請了廣告監督員,形成群眾參與監督的局面。如北京市工商局聘請群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義務監督員,浙江省工商局聘請醫藥專家和離退休干部為義務監督員。這些義務監督員以各自不同的視角審視廣告市場的問題,及時向廣告監管機關反饋信息。
一些地方建立了廣告監管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將廣告監測結果和有關監管情況向媒體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有效地促進了媒體的自律和行業管理。北京、上海、重慶、浙江、青海等地工商局建立了一整套媒體監管制度,包括:實行激勵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評選委員會,對廣告媒體進行評選,對選出的優秀廣告媒體進行表揚;推行自律制度,積極倡導廣告媒體自我規范,簽訂自律公約;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根據廣告媒體的表現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等級,使監管有的放矢;實行媒體約談制度,福建、浙江省工商局不僅對媒體在廣告經營中的違法問題進行通報,而且約請媒體有關負責人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改進承諾等。
在對違法廣告的處理方面,各地也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大大提高了查處效果。一是建立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遼寧等省市由有關部門追究發布違法虛假廣告媒體的主要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江蘇省還實行首發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即追究首次發布同一違法廣告的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二是建立了違法廣告警示公示制度。江蘇省在警示、公示的基礎上,選擇典型違法廣告案例進行公開點評分析,對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三是建立了聯合辦案制度。河南、湖北等省對典型違法廣告案件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辦案組進行調查,對重大案件由上級工商部門組織查辦或督辦。江蘇省還將大案要案送至紀檢部門備案。四是建立了公開辦案制度。廣東省工商局在辦案中請涉嫌發布違法廣告的媒體和相關媒體參加,一方面促進辦案依法公正,另一方面有效地解決了媒體之間攀比的問題。五是建立了案件辦結上報制度,對促進上下級之間信息溝通、加強指導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國工商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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