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67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負責人,27日與北京市國資委正式簽訂了2005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至此,北京市統一、規范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考核與薪酬管理工作全面展開。
據北京市國資委介紹,考核責任書包括指標、責任和增長幅度等內容。在考核指標的選擇上,除突出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這樣的基本指標外,還體現了節約成本、節約能源
、降低污染等目標。責任主要是明確了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國資委出資方的身份,而非行政主管部門的身份,簽約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責任書還給定了增長幅度,即正常增長后企業負責人能夠得到的薪酬。
據介紹,北京市國資委2004年選擇了20家企業進行了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的試點工作,26家企業進行了模擬試點。2004年經濟形勢較好,北京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實現利潤總額增長率為65.04%,凈資產收益率增長了1.59個百分點。46家企業負責人薪酬比上年上升或持平的占絕大多數,只有極少數下降。試點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兌現情況符合當初預計。
北京市國資委黨委書記張鳳朝說,2005年北京市國資委和所出資企業負責人首次全面簽約,推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制度,立意是使企業負責人薪酬和經營業績相一致,激勵和約束相結合。
據悉,在全面推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的基礎上,北京市國資委將從2005年6月份開始,在部分企業試行任期考核制度。據了解,任期考核基本指標側重于中長期,主要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主營業務3年平均增長率、以及績效評價得分結果3項指標,從而有效提升考核目標的導向性和可持續性,避免企業經營和發展過程中的短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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