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洛溪大橋過橋費爭議五年 聽證會半途而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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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1日 06:35 第一財經日報 | ||||||||
廣州洛溪大橋收費事件發展接近尾盤 本報記者 王佴 發自廣州 5月26日晨,廣州天河大廈會議室門前出現了一紙公告:原定今天舉行的有關洛溪大橋收費聽證會臨時取消。
當天下午,記者致電此次聽證會原定主持人——廣州市物價局沈志超局長,對聽證會的取消,他再三表示抱歉,但對取消原因他三緘其口,最后只丟下了一句,“這方面,我真的不方便說,你要體諒我。” 事實上,在此前的5月12日,有關此次聽證的新聞吹風會上,一位主持此次聽證的官員曾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此次聽證會是經多方考慮,方才定下的,政府的決心很大,而且準備也很充足。” 現在,這一紙戲劇化的公告,又將人們的目光再次引向了洛溪大橋:聽證會突然取消,那么到了2005年6月,當這座大橋的收費還貸到期后,它是否還會繼續收費? 堵車緣于收費 連接廣州市區與番禺區有兩座大橋,番禺大橋和洛溪大橋。其中洛溪大橋建成于1988年,是目前國內最大的預應力混凝土連索鋼構橋。橋總長1916米,寬15.5米。 據廣州市交通委員會2005年4月給《第一財經日報》的資料顯示,此橋總投資為7.83億元人民幣(含配套工程),屬政府還貸公路,委托番禺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管理,收費所得用于償還大橋及其配套工程的投資貸款。 2004年底,《南方都市報》的調查顯示,住在番禺,在廣州市區上班的人數已達20萬人。 與同樣連接兩地,但地處偏避的番禺大橋相比,20萬住在番禺的白領大軍,其中絕大多數上下班需要經過洛溪大橋。于是,狹窄的洛溪大橋成為人們望而生畏的交通瓶頸。 “在橋上被堵個把小時,那就是正常狀態。”符先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以他為例,從番禺的麗江花園到他工作的廣州大道,正常行車只要二十分鐘,但遇上堵車,這條路走上一兩個小時都不奇怪。 “堵車的真正原因不是橋窄,而是收費站。”符先生把矛頭指向了橋上的收費窗口,“橋上只有兩條單向道,一個窗口最少需要3秒鐘收費,一小時單向才過2400輛車,這樣的速度在高峰期怎么能不塞車”。 部分車主為了抗議收費,甚至采取堵住收費口的偏激做法。服務于廣州某IT公司的陳軍便曾這樣干過。 “去年12月,我在橋上硬是給塞了兩個小時,想到平時天天這么堵,幾年前便有政協委員說洛溪大橋早就不該收了,我當下就來氣了,把車打了橫,非要他們承認自己收費是不對的。”陳軍說。 陳軍那次讓大橋堵塞1個小時,隨后他被罰款2000元。而僅據廣州媒體公開報道,2004年便有10人以上因拒絕交費而造成大橋人為堵塞。 洛溪大橋收費事件已成風向標 “那些政協委員對洛溪大橋的收費問題太執著了。”廣州市番禺交通建設投資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正因為他們的觀點,使人們認為我們收費是不合理的。” 這些“很執著”的政協委員中便包括了省政協委員王則楚。 2001年2月底,在廣州市第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時任廣州市人大代表的王則楚聯同其他3人,提出了“洛溪大橋收費何時了”的詢問。 同年3月30日,番禺區政府就王則楚等人大代表提出的詢問提交書面答復,表示洛溪橋橋組收費預計還將持續7年。 從此,關于洛溪大橋該不該收費,何時停止收費成為每年兩會期間,廣州城中熱論的“例牌”話題。 2005年2月5日,張廣寧市長表示了市政府對洛溪橋收費問題的立場:“在全部還貸完成之后,洛溪大橋現有的業主番禺路橋公司及相關單位必須停止借款還貸的收費!” 但有關部門認為,如果洛溪大橋完全停止收費,將會出現隱患,據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分析,“停止收費后,洛溪大橋將面臨兩大問題,一是該橋目前車流量已是設計量的兩倍,如果停止收費將吸引原本走繼續收費的番禺大橋的車,交通負荷會進一步加重,對大橋的安全構成威脅;其次,在市政府的規劃中,連接中心城區的橋除了洛溪、番禺外,還有明年通車的新華大橋,如果洛溪大橋不收費,而其他兩橋(均為中外合資建設)繼續收費,會使三座橋的流量失衡,廣州的南部交通無法有效組織。” 也正是基于此種考慮,在原定26日舉辦的聽證會上,市交委會提出討論的方案便是對洛溪大橋停止還貸收費,但改收5元每車次(小車)的交通調節費,同時將過番禺大橋的小車收費由15元減至10元,再將洛溪大橋的調節費用來補貼番禺大橋的損失。 就在5月25日,正在美國訪問的王則楚,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王則楚表示,他對洛溪大橋收費的觀點是非常鮮明的,那就是:洛溪大橋的收費問題,是全國路橋收費問題的一個縮影。“貸款修路、收費還貸、還貸結束、還路于民”是每個收費站公開的政府承諾。為維護政府的誠信,洛溪大橋在還貸結束后,必須停止收費,還路橋于民。至于另行收取“交通調節費”,這是開征一種新的費種,必須經過嚴格的批準程序。 深層次原因仍無法破解 由于聽證會的主持方(市物價局)及申請方(市交委)的沉默,使人們對聽證會突然取消的原因陷入了新的猜測。 作為原定的聽證代表,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雪認為,從法理而言,開征新費不可取,因為此方案沒有立法依據。“大橋開征新費的依據是1992年出臺的《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但不符1998年國家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雖然是一個大橋收費問題,卻折射出,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事權與財權不統一,收支不平衡的問題。”一位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員分析道。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在稅收相對減少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之間的經濟競爭壓力卻在加大,于是,擴大預算外收入和非預算收入,成為了各地政府用來平衡財政收支的路徑之一。”該學者認為,“雖然廣州是一個發達的城市,但2005年一般預算財政收入也僅為359億元人民幣,而一般預算財政支出卻為454億元,這近100億元的收支差如何平衡,是擺在這個‘華南之都’面前的問題。” 據廣州市交委提供的數據顯示,2005年其對洛溪大橋收費的最保守預測為1.16億元人民幣。《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問邱億通,新華大橋建成后又將如何收費時,邱億通表示,“如果幾年后我們的財政變好了,所有的橋都不收費也不是沒有可能。” “當然,一周前,經國務院批準,南沙由番禺劃出,成為了廣州的一個新區,如果考慮到加速南沙開發的目的,在番禺大橋、新光大橋車流可能高速增加的可能性下,取消洛溪大橋的收費,從長遠看,也未嘗不是一種明智之舉。”一位交委官員分析道。 不過,針對這次聽證會被突然取消,消息靈通人士認為國家尚無還貸完畢之后繼續收費的先例,發改委在這方面是禁止的。聽證會看來已經步入尷尬境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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