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30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對4月底公布并督辦的2005年第一季度12起涉嫌違法廣告的查處提出了指導性意見,要求對這批涉嫌違法廣告的處理要依法從嚴。
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屈建民介紹,公布的這批涉嫌違法廣告,是國家工商總局
組織的一次對全國主要報紙和省級電視衛星頻道的廣告進行檢查的結果。其中,對電視廣告的監測檢查范圍是,2005年3月1日發布的藥品、食品及醫療服務等廣告內容,對報紙廣告的監測檢查范圍是,各省報業集團所屬發行量最大的子報及各省發行量最大的都市類等報紙2月21日、22日、23日發布的藥品、食品、醫療服務等廣告內容。檢查出的這些違法廣告案件具有典型性,集中反映出了違法藥品、食品、醫療廣告中的主要問題。這些廣告要么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要么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與其他藥品進行功效比較;要么使用食品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間接地宣傳療效。違法醫療服務廣告則大都宣稱能治愈乙肝、癌癥等疑難雜癥。
屈建民要求,各地廣告監管機關對這批違法藥品、食品、醫療服務廣告的查處決不能手軟,要依法從嚴處理。在查處中首先要做到對案件一查到底,對涉嫌違法媒體、廣告主、廣告公司依法進行查處;其次,要對涉嫌違法廣告進行追溯,即不僅對當日監測出的違法廣告進行查處,而且也要對監測前發布的同樣內容違法廣告進行處理;第三,對那些嚴重違法的案件要依法從重處罰;第四,要加強信息溝通,做到各地聯動,即一個地方發現的違法廣告案件,其他地方也要嚴密監測,同時在查處中要求涉嫌違法廣告主,提供在其他媒體刊登或播放同樣違法內容廣告的媒體名單;第五,各地廣告監管機關在辦案中要加強統一和協作,及時將查處情況向國家工商總局匯報,由總局廣告司將調查結果移交給廣告主所在地工商局。
屈建民指出,從嚴查處這批涉嫌違法廣告,對當前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廣告司將嚴密督辦這些違法廣告案件,對違法單位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中國工商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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