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四個體系”,促進產權股權管理規范化。張家口國資委成立以來出臺了大量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國有資產評估及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具有探索性的文件規定,建立和完善了“四個體系”。即: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印發一系列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建立和完善了國有產權股權管理制度體系;通過規范行使國有股東權力、加強業務指導、組織專項檢查和專業培訓,初步建立起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監管工作體系;通過事前、事中的動態管理,建立國有產權股權監
控體系;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培育,加強對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建立起規范的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四個體系”的建立,使全市國有企業改革中的產權股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嚴把“四個關口”,做好產權股權管理工作。張家口國資委依照“四個體系”規章,認真開展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年檢,遵循“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把好產權界定關;確定了出資人以公開選聘的方式,選擇資產評估機構,并將企業無形資產納入企業資產評估范圍,把好資產評估關;嚴格程序和責任權限,防止擅自處理國有資產和隨意擴大、突破政策指標處理國有資產,把好資產處置關;規定產權轉讓必須進場交易,以保證公開、公平、公正,杜絕暗箱操作,把好國有產權轉讓的交易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