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議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2005]6號)精神,成立了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工交生產的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辦公廳、省經貿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省煤炭管理局、省國資委、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總工會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的省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近期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制定了煤礦瓦斯集中整治的具體方案。
貴州省組成了四個瓦斯治理督導組,抽調專業人員并經過統一培訓后開展工作。他們還從省內科研院校、監察機構和生產單位遴選23人組成技術專家組,負責論證煤礦企業瓦斯整治規劃和工作方案,審查煤礦瓦斯整治措施,聯系有關科研部門對瓦斯治理難題進行技術攻關。
二、明確了煤礦瓦斯集中整治的重點。
根據本省的實際,確定了12項重點整治的內容,主要包括:瓦斯治理責任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瓦斯治理機構設立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瓦斯抽采是否滿足要求、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及連網情況、健全礦井通風系統防止超能力生產、嚴格瓦斯檢查制度防止瓦斯超限作業、“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執行情況等。
三、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工作制度。
一是煤礦瓦斯治理督導制度,明確了督導方式、督導內容及對督導所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二是鄉鎮煤礦安全督查制度,要求各鄉鎮煤礦安全督查組以礦井瓦斯治理為重點,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進行督查。三是定期專題會議制度,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省、地、縣三級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地級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個月向省煤礦瓦斯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匯報本地區瓦斯整治情況。四是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公告制度,每季度公告一次全省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情況。另外,還針對督導組工作特點制定了定期報告和簡報制度、隱患及整改情況公告制度、群眾舉報制度等。
四、加大了煤礦瓦斯治理投入。
按照“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的原則,省政府決定,在年初預算安排2000萬元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再追加1000萬元煤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改造方面的資金扶持。各級地方政府也從財政資金中列支相應的資金作為煤礦安全生產引導資金,同時督促煤礦企業履行投資主體責任,提足安全和維簡費用,做到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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