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6日電(記者馮曉芳)因相關法律法規滯后于信息產業發展實際,推動電信法出臺已是眾望所歸。信息產業部要求,在務實推進信息產業依法行政中,要重點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做好電信法立法論證,為其盡快出臺創造條件。
在26日全國通信管理局長座談會上,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說,要把信息產業的依法行政的要求,轉變為管理職能、創新管理方式的具體行動,將職能切實轉變到經濟調節、市
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轉變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上來。
據了解,今年信息產業部將配合做好送審稿的審查、修改、完善,跟蹤和研究其他國家電信立法進展狀況,并了解其電信業發展現狀和趨勢,對《電信法》立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制定《電信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運營企業的權益,促進電信業的發展。在2000年9月電信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出臺后,電信改革力度加大,結構重組加快。2002年,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的成立,使我國電信業的運營機制、市場格局和管理體制發生了根本變化,徹底實現了政企分開,形成多運營商競爭格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在適用和實施上顯示出一定局限,《電信法》的立法和出臺成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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