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手虛構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文騙得260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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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6日 18:36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一紙空文騙得2600萬 兩“高手”虛構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一判監15年一坐牢11年 本報訊 記者 梁克毅 報道:一紙虛構的“土地使用證”價值幾何?答案是2600萬元!近日,為這一紙空文“創下天價”的兩名年過半百的男子雙雙坐到了廣州市中院的被告席
據廣州市檢察院指控:2003年8月初,被告人姜東(男,53歲,遼寧丹東人)以廣州天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致力科技工程公司董事長名義,與廣州君華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陳軍商談借款事宜,并以虛構的土地使用證作為借款抵押物,于同年8月7日由被告人王昕明(男,51歲,哈爾濱人)與君華公司簽訂《抵押借款合同》,向君華公司借款2600萬元。巨款到手后,姜、王隨即將錢用于致力公司開支及償還其他債務等,造成君華公司巨額資金損失。 兩被告人均辯稱沒有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為抵押擔保、沒有騙取君華公司的款項。其辯護人認為本案應屬“合同糾紛”。 經法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東、王昕明明知致力公司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還款能力,由姜東以致力公司董事長名義,與君華公司總經理陳軍(另案處理)商談借款事宜。王昕明作為致力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代表致力公司與君華公司簽訂了《抵押借款合同》,使用不存在的“廣州市海珠區麗昌大廈國有土地使用證”作為借款抵押物,向君華公司借款2600萬元,借款用途為支付土地出讓金,履行中信地塊收購合同等的需要。同日及次日君華公司將2600萬元分兩次轉入致力公司賬戶。致力公司除按借款合同約定于同年8月8日支付1000萬元給中信廣州發展公司外,其余1600萬元由被告人姜東、王昕明用于致力公司開支及償還其他債務等。 案發后,公安機關追繳回贓款共197萬元已發還給君華公司。 法院認定被告人姜東、王昕明在經營致力公司期間,在簽定、履行合同過程中,隱瞞事實真相,騙取巨額財物,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法院據此判處姜東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王昕明有期徒刑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