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審計署南京辦
為科學籌劃和合理調配審計項目的時間進度、人力投入、經費投入等審計資源,進一步提高審計資源利用效率,嚴格控制審計項目成本,最近,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在總結以往審計項目動態管理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制定了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工作意見,重點強化審前的預算編制、審中的計劃執行、審后的結果評估。
科學編制項目預算,突出一個“細”字
。年初,由辦公室牽頭,法制處和各業務處人員參加,從審計目標的明確性、工作量測算的準確性、人力資源配置的合理性以及時間安排的均衡性等方面綜合考慮,擬定出全辦審計項目計劃實施表。各業務處編制審計項目實施方案時,要將項目計劃細化到每一個階段、每一個審計小組,做實、做準項目預算。
強化監督計劃執行,突出一個“快”字
。項目實施過程中,審計組必須嚴格執行細化的項目預算,科學確定人力資源投入的數量和結構,合理確定現場審計時間和外勤經費的投入,隨時分析項目進度和資源投入情況,每周向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動態,每月向辦公室報送一次審計項目計劃進展情況。辦公室將適時深入審計現場,通過查閱項目管理軟件、經費使用臺帳等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同時,辦公室要建立項目臺帳,每月對全辦各項目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體分析,重點剖析項目進度、人員調劑和經費支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認真評估執行結果,突出一個“嚴”字
。每個項目結束后,辦公室、法制處及相關部門要及時評估項目計劃的執行結果。除發現重大案件線索確需增加項目工作量并報經辦領導批準外,如果項目實際所需人員、時間和經費超過項目經費預算的5%,超過部分將不予報銷。同時,為增強項目計劃執行的公開透明度,每個項目現場實施階段結束后,項目執行的牽頭處室要分析項目投入產出情況,辦公室要及時將其在全辦進行公告,并將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納入各處室年終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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