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要恢復挖煤造成的破壞需逾千億元的投入。這是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環境專題小組專家調查研究后近日得出的結論。
據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環境專題小組的調查研究,1978~2003年,山西省共產煤653108.8萬噸,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共計3988.54億元,而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總投資需求為1035.44億元。環境專題小組環保專家徐世柱介紹說:“在我們的調研中,
僅損失核算就有水資源永久性破壞、水土流失、人畜缺水、房屋建筑破壞等15項。如果要恢復原來的生態環境,需投資1000多億元。但山西省投入到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恢復方面的資金僅13.85億元。造成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價格與價值的長期背離。”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連濟近日主持完成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煤炭城市采空塌陷災害及防治對策研究》,系統研究分析了山西省煤炭采空塌陷災害及防治中存在的問題。李連濟向記者介紹,山西是我國煤炭產量最大的省,采空塌陷所引發的耕地破壞、地面和地下工程損毀損失約為22.51億元,平均每開采1萬噸煤,造成采空塌陷災害直接經濟損失6600元。
山西省政協委員、省環保局副局長關存先告訴記者,地下采空區災害范圍波及全省1900多個自然村的95萬人,30多萬畝水澆地全部淪為旱地。為進一步提高資源的有效開采和利用率,關閉中小煤礦,擴大生產規模,應制訂和修訂煤炭回采率標準。對低于回采標準的企業,按噸位收取資源浪費補償費,用于提高生產效率補償。
據了解,目前在山西省,礦山生態環境的管理涉及環保、國土、水利、林業等部門,但各部門側重點不同,采礦許可證的發放沒有和環保部門的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結合起來。在收費方面,雖然涉及到的部門都有一些收費項目,但收費征管系統性差、征收規模小,滿足不了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的需要。以2004年為例,全省能源基金僅收入30億元,各項收費約5000萬元,而僅開采煤炭造成的環境和資源損耗一年就達300億元。新聞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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