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5本網訊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房地產稅收實施一體化管理。
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在現行職責分工和征管要求的基礎上,整合征
管資源,以契稅管理先繳納稅款、后辦理產權證書(簡稱“先稅后證”)為把手,以信息共享、數據比對為依托,以優化服務、方便納稅人為宗旨,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搞好各征管環節連接,實現房地產業諸稅種間的有機銜接,加強房地產諸稅種的稅收管理。
據了解,目前,在房地產業的鏈條中,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到房地產的開發、轉讓、保有等諸環節涉及的稅種有12個,分別是: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稅種。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房地產業涉及的稅種多,稅收征管難度大,稅源控管存在較多的漏洞,稅收流失比較嚴重。但房地產稅收諸稅種征管所依據的基礎信息大致相同,利用契稅納稅申報以及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取得的信息,可以加強房地產稅收諸稅種的稅源控管,減少稅收流失,有效提高房地產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這位負責人說,實施房地產一體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稅征管為把手。他強調,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契稅征收機關應當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先稅后證”的有關規定,把住房地產稅收稅源控管的關鍵環節,全面掌控稅源信息,再通過征收機關間的配合,準確、快捷傳遞這些信息,實現信息的互通共享。各稅種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充分利用契稅征管中獲取的有關信息,跟蹤掌握有關房地產稅收的稅源情況,提高稅收的管理質量和效率。
這位負責人指出,“簡化辦稅程序,優化納稅服務”是一體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他說,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轉讓和受讓房地產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凡可在一個窗口一并征收的,應在交易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或繳納契稅時一并征收。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在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場所開設房地產稅收征收窗口,爭取將金融機構引入征收場所,以節省納稅人的納稅時間和納稅成本。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各級征收機關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廣泛宣傳、狠抓落實。要緊緊抓住契稅征管這一關鍵環節,充實契稅征管力量,加強人員培訓,注重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各地要按照總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情況,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由點到面,扎實推進,全面提升房地產稅收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