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黑名單制度已建立 開空頭支票至少罰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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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4日 13:41 法制日報 | ||||||||
開空頭支票至少罰1000元 央行表示相關黑名單制度已建立 支票有望打破同城使用限制 本報北京5月23日訊記者辛紅 針對支票使用過程中一些單位和個人簽發空頭支票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通知,明確對空頭支票實施“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行
據了解,我國目前支票的使用量已占同城結算總筆數的70%左右。 空頭支票的簽發不僅影響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響結算資金匯路暢通。通知規定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對“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出票人逾期不繳納的,人民銀行將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要求停止其簽發支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 出票人開戶銀行不報、漏報或遲報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高級管理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行政責任。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銀行將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目前央行已建立空頭支票違規行為“黑名單”,有關違規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銀行進行通報。 據了解,包括支票在內的非現金支付可以使資金交易記錄有案可查,對改善社會信用、規范秩序、打擊腐敗具有積極作用,但目前我國支票使用主要以單位為主,個人支票社會認知度較低,還未成為居民的日常支付工具,央行今后將采取措施大力推廣個體工商戶和個人使用支票,其中包括建立跨行政區域的票據交換中心,打破支票在同城使用的限制,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同時,研究相關技術的運用,以縮短清算時間,提高結算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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