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05年記賬式(五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及試點商業銀行柜臺面向社
會各類投資者發行。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柜臺交易系統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試點銀行”)。
二、本期國債實際發行面值總金額為337.8億元,其中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2004年國債承銷團成員招標發行300億元,根據有關規定甲類成員追加認購7.8億元,通過試點銀行柜臺面向社會發售3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7年,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3.37%,2005年5月25日開始發行并計息,5月30日發行結束,6月3日起在各交易場所和試點銀行柜臺上市交易。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試點銀行柜臺為現券買賣。通過試點銀行柜臺購買的本期國債,可以在債權托管銀行質押貸款,具體辦法由各試點銀行制定。
四、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5月25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2年5月25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五、本期國債在5月25日至5月30日的發行期內,采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和試點銀行柜臺銷售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試點銀行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通過試點銀行柜臺發售部分其分銷價格區間為每百元面值99.80-100.20元。
特此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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