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千年宣蓮商標遭搶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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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3日 08:33 現代金報 | ||||||||
駐金華見習記者 吳子全 通訊員 胡靈敏 金報訊 正當“金華火腿”商標官司打得艱難之際,武義縣“宣蓮”商標被搶注又引起有關人士的關注。 已有1000多年歷史的武義地方名特產———宣蓮被本縣的一農民注冊,并赫然出現在
“如果宣蓮商標被注冊成功,那就要成為第二個金華火腿了。”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副所長周國榮說。 事件 武義“宣蓮”被村民注冊 今年3月初,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工作人員在對國家商標局出版的今年第1期《商標公告》進行例行監測時,突然發現武義特產——宣蓮被該縣王宅鎮馬昂村的王建軍注冊,如果公告3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就可以認定宣蓮商標為其個人所有。 據《商標公告》,王建軍于2003年8月委托浙江裕陽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個人名義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了“宣蓮及圖”商標,用于火腿、罐裝水果、蓮子、泡菜、酸菜、蛋、牛奶、食用油、精制堅果仁、干食用菌、豆腐等產品。 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馬上向武義縣工商局作了通報,武義縣對此非常重視,縣農業局、宣蓮產地柳城畬族鎮政府經過了解,與王建軍進行了協商,希望他放棄注冊或將商標轉讓給相關部門,但協商沒有成功。為此,柳城畬族鎮政府委托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商標注冊異議,并陳述了反對意見。 3月25日,國家商標局受理了柳城畬族鎮政府提出的異議,同時終止了宣蓮商標的注冊程序。國家商標局也將通知王建軍,在法律規定的30天內對提出的異議進行答辯,根據雙方的陳述理由,國家商標局將進行裁定。現在雙方都在等待裁定結果。 護牌 “宣蓮”屬于共同財富 “毫無疑問,宣蓮屬于地方品牌,是公用的農產品,其生產也不是一戶或一家企業,而是千家萬戶農戶松散生產的,宣蓮品牌是全縣人民的共同財富,不能由個人享有。”武義縣農業局副局長包財成告訴記者。 包財成認為,宣蓮受生產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影響,具有明顯的地理標志特征。宣蓮是武義縣“五色農業”之一,是省、市、縣、鎮四級政府扶持的農產品開發項目,是武義縣南部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的主要產品之一。 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副所長周國榮認為,從法律的角度講,個人是不能注冊“宣蓮及圖”商標的。因為“宣蓮”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和型號不具有區別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功能,應該為相關行業內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共同使用,不應為一家所壟斷。 搶注 至今沒人注冊就可以搶 王建軍對他申請注冊“宣蓮”商標一事予以承認,他說宣蓮是武義特產,知名度較高,但到目前為止國內還沒有人注冊“宣蓮”商標,根據法律規定,他也可以注冊商標。至于他為何要注冊“宣蓮”商標,他說:“我有我自己的理由,但現在不便對外說。” 反思 地方特產商標屢遭搶注 “區域性農產品被當作商標注冊已不是第一次了。”周國榮說,“從以前的金華火腿、2002年的金華兩頭烏,到現在的武義宣蓮,區域性農產品如何進行有效保護應引起高度重視。” 據了解,2002年金華市的特產兩頭烏也曾被廣西巴馬香豬王有限公司申請注冊,也是金華廣宇商標事務所及時監測到了這一信息,向有關部門作了通報,有關部門提出異議,才終止了該公司的商標注冊程序,使金華兩頭烏避免了一場災難。 “按照現在的《商標法》,要通過層層關卡取得商標,已經越來越不容易。”周國榮說,“但是,一旦商標被申請注冊,就要我們去應對,去提出異議,金華火腿遭搶注雖然是歷史遺留問題,但這是一個慘痛的教訓。” 出路 申請原產地保護是良方 有關專家建議,在目前的情況下,盡早申請原產地保護是有效保護區域性農產品的一劑良方。 據悉,國家通過對原產地域產品命名及其控制手段,確定該產品的生產條件和生產標準,以保證其產品質量和特色,同時用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該原產地域范圍以外的生產者不得使用,也不得假冒其專用標志,從而保護和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最終確立該產品為市場上法規保護的正宗產品。 有關人士還建議,申請原產地保護后,還應成立行業協會,在該組織引導下,盡快為地產歷史名牌申請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和原產地域保護,從法律角度防止外來企業或個人侵占或共享自己的地產歷史名牌。所有企業只有在行業協會授權后,才可以使用集體商標和原產地域標志。 鑒于武義宣蓮事件,武義縣有關部門已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原產地保護。“如果條件許可,我們還將對武義其他的農產品也申請原產地保護,防止出現類似事情。”武義縣農業局副局長包財成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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