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出臺,令備受爭議的MBO改制模式有了法律規范。近日坊間傳聞,國資委近期將出臺配套政策,對國企產權轉讓過程中的員工持股問題作出規定。
作為國企改制的焦點問題,員工持股在大部分國企中都存在,普遍性遠高于MBO,受關聯的人數相當巨大。現行《公司法》規定,一家企業股東人數最多不超過50人,而國企改
制中,員工持股往往成百上千甚至上萬。在一般國企中,員工持股多通過員工持股會來管理和維護;但在實際工作中,因員工持股會法律地位不明確,往往很難保證普通員工利益,常成為企業曲線MBO的跳板。
基于此,有關方面試圖進行規范。據相關媒體引述國資委官員的話稱,國資委的初步意見是不鼓勵職工大量持股。作為替代方案,有關方面嘗試用“凈資產存量期權”的方式解決改制企業職工出路。該方案前期已在河北、東北等地試點,近期可能出臺。
所謂“凈資產存量期權”,就是通過第三方機構評估企業凈資產,然后按工齡等指標分成若干份期權,分配給職工與經營者。同時,保留職工與經營者在企業的崗位。這解決了改制企業職工崗位和補償兩方面的顧慮,對體現公平性有積極意義。和以前的買斷工齡相比,改革成本小,效果更好。
但國內MBO研究權威人士、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培敏認為,這種方式出臺的可能性并不大。“這一方式太復雜,缺少可操作性。在我與國資委官員的溝通中,也未聽到任何關于這一方式出臺的說法。”鄭告訴早報記者,員工持股本身并沒有害處,只要做得規范就沒必要反對。過去人們認為員工持股是企業MBO的跳板,但現在“78號文”已出臺,對管理層參與持股有了明確規定,這層顧慮完全可以消除。“對企業來說,員工持股有很多好處,例如可真正實現員工當家作主,對員工產生激勵;對很多運轉困難的國企而言,員工持股可以解決‘國退民進’問題,繼而實現員工身份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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