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浙江省審計廳
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在去年財政同級審中,針對市本級預算外專項資金設立過多、管理欠規范、使用績效有待提高等問題,向市財政部門提出了應予整改的審計建議。
杭州市市財政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意見,及時清理壓縮財政專項資金。經過努力,財政
預算外專項資金從原先的七十余項清理壓縮到現在的二十二項,并收回了沉淀在各部門單位的7.2億元資金,改變了原來預算外專項資金設立過多,管理比較混亂,使用績效不高的現狀。
杭州市財政部門以此次清理壓縮預算外專項資金為契機,還建立了《杭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規范性制度,市政府先后予以轉發,為進一步落實“為民理財”理念,規范預算外資金管理,實現預算外資金分配使用上的公開、公正、透明和績效奠定了基礎。其內容做法是:
一、確定清理原則。保留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的專項資金;歸并資金性質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專項資金;撤銷已經沒有資金來源、也不再使用的專項資金。
二、建立專項資金預算制度。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年度預算,由杭州市委、市政府授權資金設立部門審核;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或分管市領導審批執行。
三、嚴格年初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專項資金支出按年初預算執行,一般情況下不再調整,確需調整的,資金總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執行;500萬元以上的,報市政府常務會議批準后執行。
四、嚴把專項資金設立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把好專項資金設立關,今后原則上不再開新的口子,確需建立的,要首先制定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增強依法理財觀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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